延吉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外嫁女户口迁出 但土地在娘家 婆家本人没地 土地补偿费能自己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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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嫁女户口迁出 但土地在娘家 婆家本人没地 土地补偿费能自己得到吗

外嫁女户口迁出但土地在娘家,婆家本人没地,土地补偿费能否获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可能获得补偿的情况

1. 未取得新承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若外嫁女在婆家未取得新承包地,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

2. 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外嫁女户口虽迁出,但仍在娘家生产生活,依赖娘家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且未丧失娘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她应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

二、不能获得补偿或补偿受限的情况

1. 在婆家已取得承包地:若外嫁女在婆家已取得承包地,并享受相应权益,同时与娘家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生活上已无紧密联系,则她通常不能获得娘家的土地补偿费。

2. 当地政策另有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拆迁政策,若当地政策明确规定外嫁女即使土地在娘家也不能享受土地补偿费,或需满足特定条件才能享受,则需按政策执行。

三、维权途径

若外嫁女在土地补偿费问题上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行政裁决或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开听证会是不是就是确定要拆了

拆迁开听证会并不意味着确定要拆。听证会在拆迁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程序环节,但其召开与否及听证会后的处理均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听证会的目的与性质

- 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行政决定前,为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保障其陈述权和申辩权而设置的一种程序。在拆迁相关事项中,听证会通常用于讨论拆迁决定的合理性、补偿方案的公正性等关键问题。

- 听证会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拆迁行为是否可以执行,而是作为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2)必须召开听证会的情形

- 旧城区改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若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行政强制拆迁前:依据《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2005年版)》第十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3)听证会后的处理

- 听证会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听证情况对拆迁决定或补偿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拆迁行为一定会执行,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拆迁的合法性、程序的正当性以及当事人的权益保障等。

- 如果拆迁决定或补偿方案经过听证后得到认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拆迁行为可能会继续执行。反之,如果听证会后发现拆迁决定或补偿方案存在问题,行政机关可能会进行修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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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开听证会是不是就是确定要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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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外嫁女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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