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不同于单独所有的房屋,每个共有权人都需要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若买房需要办理贷款,那么所有共有产权人还需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买卖合同的相关文件。
共有产权人应当配合买房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可提供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其办理。
主要是手续是:1、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交易双方持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转让,并申报交易价格;2、价格评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共有房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3、双方分别缴税,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任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分析:
一、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二、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三、 汽车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四、 二手房过户手续是什么
五、 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的材料
六、 房产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七、 二手房交易的过户手续办理
八、 二手房过户要哪些手续?
九、 安置房如何办理买卖手续
十、 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法律分析: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材料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一、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二、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三、 汽车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四、 二手房过户手续是什么
五、 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的材料
六、 房产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七、 二手房交易的过户手续办理
八、 二手房过户要哪些手续?
九、 安置房如何办理买卖手续
十、 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五、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 第九条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 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 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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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共有证明委托书,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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