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即使失地拆迁人员已购买15年社保,参加工作后单位仍需为其购买社保,不能因其已购买15年社保而免除单位购买社保的义务。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法定义务不可免除: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负有为其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劳动者已购买其他社保或已满足某些条件(如购买15年社保)而免除。
二、社保的综合性与保障功能
1. 社保的综合性:社保,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这些险种共同构成了劳动者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每种险种都有其独特的保障功能和重要性,不可相互替代。
2. 保障功能的全面性:例如,医疗保险能报销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工伤保险能在工作受伤时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失业保险则能在失业期间提供生活保障等。这些保障是单一的养老保险所无法完全覆盖的。因此,即使失地拆迁人员已购买15年养老保险,仍需参加其他险种的缴纳,以获得全面的社会保障。
三、未来权益与待遇的考量
1. 养老金待遇的提升: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虽然失地拆迁人员已因拆迁获得15年养老保险,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将增加其缴费年限和金额,有助于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2. 权益维护的重要性:社保缴纳记录是劳动者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等重要信息的证明。在劳动纠纷或享受相关劳动权益时,完整的社保缴纳记录对保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因此,参加单位社保缴纳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四、实际操作与持续性要求
1. 按月缴纳的要求:社保的缴纳是按月进行的,而非一次性购买。因此,即使失地拆迁人员已有一次性养老保险,也需按月参与单位社保缴纳,以确保社保权益的持续有效。
2. 避免重复参保与冲突:虽然失地拆迁社保与单位社保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冲突,但需注意避免在同一时间段内对同一险种进行重复缴纳。若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选择保留合适的社保关系并退费。
诉前调解中,调解员的话术设计需兼顾法律专业性、沟通技巧与当事人心理,核心目标是通过中立引导促成双方自愿和解。具体话术框架及要点如下:
一、开场阶段:建立信任与明确规则
1. 自我介绍与程序说明
“我是本案调解员,负责协助双方沟通协商。调解过程自愿、保密,结果需双方同意才生效。”
2. 确认调解意愿
“请问双方是否愿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调解可节省时间成本,避免诉讼风险。”
3. 设定合作基调
“我们的目标是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会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事实梳理与情绪管理
1. 倾听与复述
“请原告/被告简要陈述事实。”(待一方发言后)“您刚才提到的问题是XXX,对吗?”(确保理解准确)
2. 共情表达
“我能理解这件事给您带来的困扰,换作任何人都会感到不满。”(降低对抗性)
3. 聚焦争议核心
“目前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XXX(如赔偿金额、责任划分),我们可以围绕这一点展开讨论。”
三、法律分析与风险提示
1. 解释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结合具体案情引用法条)
2. 预判诉讼结果
“若进入审判程序,可能面临举证困难、执行周期长等问题,而调解可更快落实权益。”
3. 强调调解灵活性
“调解方案可由双方共同设计,例如分期付款、道歉补偿等,比判决更灵活。”
四、协商推进与方案生成
1. 引导让步思路
“假设对方愿意承担部分责任,您是否考虑调整诉求?”(试探底线)
2. 提出折中建议
“参考类似案例,赔偿金额通常在XX-XX万元之间,我们可以从这个范围开始讨论。”
3. 拆分矛盾点
“关于违约金和名誉损失两项诉求,是否可以分开协商?先解决更容易达成共识的部分。”
五、协议达成与履行保障
1. 总结阶段性成果
“目前双方已就XX问题达成一致,剩余分歧集中在XX方面,这是进步的表现。”
2. 强化履行条款
“为保障协议执行,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或申请司法确认,让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
3. 书面确认流程
“我们将把共识整理成调解协议,请仔细核对后签字,确保内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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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诉前调解调解员话术怎么说,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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