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行政机关不按时给付拆迁补偿款能要利息吗

咨询
尹利兵律师

尹利兵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地产 行政诉讼

  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行政机关不按时给付拆迁补偿款能要利息吗,拆迁逾期补偿

一、行政机关不按时给付拆迁补偿款能要利息吗

行政机关不按时给付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支付利息。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表明,若行政机关未按时支付拆迁补偿款,构成违约,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包括利息损失。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订立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为被拆迁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支付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利息主张的合理性

- 资金时间价值: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导致被拆迁人丧失资金支配权,其实际损失体现为利息收益机会成本。

- 违约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行政机关作为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利息作为损失的一部分,理应得到赔偿。

三、具体操作建议

1. 查看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应首先查阅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是否包含利息支付条款,以及利息的具体数额、计算方式和支付期限。

2. 协商与沟通:与行政机关进行友好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及相应利息。

3. 法律途径维权:若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支付义务,包括本金和利息。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如补偿协议、支付记录等,以证明行政机关的违约行为及利息的计算依据。

4. 利息计算标准:利息通常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来计算,自补偿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拆迁款可以主张利息吗

拆迁补偿款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主张利息,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同约定明确时

1. 法律依据:若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支付期限,并约定了逾期支付需承担利息等违约责任,则拆迁方未按时支付时,被拆迁人可依据协议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2. 利息计算:利息计算通常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补偿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法律规定支持时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拆迁方逾期支付补偿款,构成违约,被拆迁人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赔偿。

2. 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会支持被拆迁人合理的利息诉求,利息计算标准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

3. 特殊情形:若经法院判决后,拆迁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执行人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难以主张利息的情形

若拆迁补偿协议中未约定利息,且无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主张利息,同时拆迁方已按约支付补偿款,则被拆迁人难以主张利息。

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的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规定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同有约定的情况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 具体应用:若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当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 具体应用:在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赔偿损失。

三、违约金的调整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规定了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可适当减少。

2. 具体应用:若购房者能证明实际损失远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违约金数额。

四、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的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规定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同有约定的情况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 具体应用:若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当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 具体应用:在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赔偿损失。

三、违约金的调整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规定了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可适当减少。

2. 具体应用:若购房者能证明实际损失远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违约金数额。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为什么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法律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么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怎么办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包括逾期办理产权证违约金吗

#拆迁过渡费逾期补偿司法解释全文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支付滞纳金是否有效

#房租租赁拆迁补偿款约定

#拆迁补偿款需要缴契税吗

#承揽合同未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吗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合法吗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怎么办

#拆迁方违约

#拆迁违约赔偿

#拆迁款逾期不给该如何算

#拆迁违约金怎么算

#拆迁安置违约

#拆迁协议违约补偿办法

#拆迁逾期补偿

#拆迁协议违约怎么解决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行政机关不按时给付拆迁补偿款能要利息吗,拆迁逾期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款可以主张利息吗,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的规定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约定拆迁款逾期支付可以要赔偿吗,行政机关不按时给付拆迁补偿款能要利息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金州区房屋征收补偿,全国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27则裁判要旨

26年04月24日
马鞍山有没有拆迁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有哪些

26年04月24日
行政机关 通知 出租人 强拆,承租房遭遇违法强拆出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26年04月24日
行政机关可以强拆民宅吗,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

26年04月24日
北京行政区腾退,行政机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依据

26年04月24日
对违建强制拆除的程序,对违法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26年04月24日
拆迁补偿申请时间,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征收补偿申请答复的期限

26年04月24日
行政机关房屋如何征收,行政机关违法拆除房屋如何补偿

26年04月24日
拆迁办公室 法律地位,区政府临时设立的拆迁办是否属于行政机关

26年04月24日
龙泉驿拆迁赔偿,行政机关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

26年04月24日
拆迁怎么拿到合理赔偿的钱,拆迁赔偿款利息怎么算的呢

26年04月24日
货币拆迁补偿怎么算补偿,拆迁赔偿款利息怎么算的呢

26年04月24日
江宁拆迁房过渡期间利息,拆迁过渡费在拿到安置房钥匙后就结束还是六个月后

26年04月24日
拆迁房子有利息吗,拆迁补偿款未及时支付可以主张利息吗

26年04月24日
拆迁补偿协议的利息,拆迁补偿款未及时支付可以主张利息吗

26年04月24日
房子拆迁不给钱有利息吗,拆迁赔偿款利息怎么算的呢

26年04月24日
拆迁补偿金利息,拆迁补偿款未及时支付可以主张利息吗

26年04月24日
拆迁款延期赔偿,拆迁补偿款发放时间

26年04月24日
违法拆迁赔偿利息怎么算,拆迁补偿款未及时支付可以主张利息吗

26年04月24日
企业拆迁款怎么算利息,拆迁赔偿款利息怎么算的呢,企业拆迁补偿怎么入账

26年04月2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4月2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4月2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4月2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4月2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4月2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4月2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4月2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4月2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4月2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4月2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