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办农保缴费记录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网上查询缴纳者可以登录新农合的官方管理网站或者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然后输入个人信息或者身份证号及密码,即可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2)社保中心查询缴纳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服务大厅或者拆迁办所在的社保中心,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缴费记录。
3)电话查询缴纳者可以拨打当地的社保热线12333或者拆迁办提供的客服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或者转接人工客服后,提供相应信息即可查询缴费记录。
4)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如果拆迁办所在地有社保处的自助服务终端机,缴纳者可以前往并输入自己的账号及密码,直接在机子上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在进行查询时,请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同时,对于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向用户收费、索取验证码等情形,应保持警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查询方式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四条和第八条,即个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并负责记录个人权益等。因此,拆迁办的农保缴费记录查询也应遵循这些法律规定。
农村户搬迁到乡镇新农村时,主要涉及户口迁移、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可能的拆迁补偿等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整理的详细解答:
1)户口迁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时,应在到达迁入地后的规定时间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
2)土地承包经营权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农村户在搬迁过程中,不得被要求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2. 在承包期内,如果农户选择进城落户,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选择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选择流转土地经营权。
3. 若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有所投入并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交回或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拆迁补偿1. 如果在搬迁过程中涉及房屋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并保障其长远生计。
2. 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同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并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提供多种补偿方式,如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
农村户在搬迁到乡镇新农村时,应依法进行户口迁移,同时保障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侵犯,并在涉及拆迁时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农村集体成员可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土地相关权益、集体收益分配权、社会保障权益以及其他特定政策扶持,具体如下:
一、土地相关权益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成员有权承包村集体耕地,承包期长达三十年,期间发包方一般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地。承包户可自主决定种植作物,享受农业生产收益,并可依法进行土地流转获取流转收益。
2. 宅基地权益:农村集体成员可依法申请宅基地用于建造住宅,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可继承、修缮,并在拆迁时获得补偿。
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由单位或个人使用,农村集体成员可获得分红收益。
二、集体收益分配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集体资产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如村办企业利润、集体土地出租收入等,会按一定方式分配给本集体成员。分配方案及金额因村而异,但农村集体成员均有权参与分配。
三、社会保障权益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农村集体成员可参加新农合,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及大病补偿等。
2. 农村养老保险:农村集体成员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保费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其他特定政策扶持
1. 扶贫政策扶持:农村集体成员中的贫困家庭可享受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扶持,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助农增收,并对农村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
2. 生态保护补偿:在生态脆弱或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农村集体成员中的退耕还林、还草农户或承担生态公益林保护任务的农户可获得生态补偿资金。
农村集体成员可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土地相关权益、集体收益分配权、社会保障权益以及其他特定政策扶持,具体如下:
一、土地相关权益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成员有权承包村集体耕地,承包期长达三十年,期间发包方一般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地。承包户可自主决定种植作物,享受农业生产收益,并可依法进行土地流转获取流转收益。
2. 宅基地权益:农村集体成员可依法申请宅基地用于建造住宅,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可继承、修缮,并在拆迁时获得补偿。
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由单位或个人使用,农村集体成员可获得分红收益。
二、集体收益分配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集体资产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如村办企业利润、集体土地出租收入等,会按一定方式分配给本集体成员。分配方案及金额因村而异,但农村集体成员均有权参与分配。
三、社会保障权益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农村集体成员可参加新农合,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及大病补偿等。
2. 农村养老保险:农村集体成员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保费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其他特定政策扶持
1. 扶贫政策扶持:农村集体成员中的贫困家庭可享受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扶持,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助农增收,并对农村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
2. 生态保护补偿:在生态脆弱或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农村集体成员中的退耕还林、还草农户或承担生态公益林保护任务的农户可获得生态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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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农村户搬迁到乡镇新农村怎么办,只要是农村集体成员就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