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超律师:拆迁户信访复核,拆迁类信访事项能不能进入信访复查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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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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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类信访事项能不能进入信访复查复核程序

拆迁类信访事项能够进入信访复查复核程序。具体分析如下:

1)信访复查复核程序的基本规定

根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复查及复核。这一程序为信访人提供了对处理意见进行再次审查和救济的途径。

1. 复查申请:信访人可在收到书面答复后的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请求。

2. 复核申请:对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同样可在收到复查答复后的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的终结意见,之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投诉将不再受理。

2)拆迁类信访事项的特殊性

拆迁类信访事项,作为信访事项的一种,同样受到《信访条例》的规范和调整。因此,拆迁类信访事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进入信访复查复核程序。

1. 条件满足:信访人需满足申请复核的具体条件,如由原信访人亲自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属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范畴、申请不超出原信访事项的请求范围等。

2. 材料准备:信访人在提出复核申请时,应准备完整的书面材料,包括复查、复核申请书、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及复查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信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注意事项

1. 时效性:信访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即收到答复后的30日内)提交申请,逾期将可能失去申请复查复核的权利。

2. 新事实与新证据:若信访事项已有复核意见,一般情况下不可再次信访。但若信访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或发现了关键新证据,可能被视为新的信访事项而启动办理程序。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信访申请流程详解

当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时,可以通过信访途径来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访前的准备

1. 收集证据:整理能证明拆迁不合理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产权证明、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现场照片和视频等。

2.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准备上访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书面陈述、证据清单及复印件等。

3. 明确诉求:清晰、具体地阐述补偿不合理的原因,如补偿标准过低、拆迁程序违法等,并提出期望的合理补偿标准或解决方案。

二、确定信访部门

- 根据《信访条例》第九条,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申请。可能涉及的机关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信访局以及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提交信访申请

1. 信访方式:可选择走访、书信、网上信访或电话信访等方式。走访需到信访部门办公地点提交材料;书信需邮寄至相关信访部门;网上信访可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专门的网上信访平台提交;电话信访则拨打信访举报电话说明问题。

2. 撰写信访材料:明确标题,概括信访核心内容;写明信访人信息;详细说明拆迁基本情况;重点阐述拆迁不合理的具体内容及诉求,并结合证据材料进行说明。

四、信访处理与结果反馈

1. 受理与登记:信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过书面、电话或网上系统等方式告知信访人。

2. 调查核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会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与信访人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3. 结果反馈: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30日)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部门,再由信访部门向信访人反馈。

五、复查与复核

-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30日内)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对复查结果仍然不服时,可进一步请求复核。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信访申请流程详解

当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时,可以通过信访途径来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访前的准备

1. 收集证据:整理能证明拆迁不合理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产权证明、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现场照片和视频等。

2.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准备上访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书面陈述、证据清单及复印件等。

3. 明确诉求:清晰、具体地阐述补偿不合理的原因,如补偿标准过低、拆迁程序违法等,并提出期望的合理补偿标准或解决方案。

二、确定信访部门

- 根据《信访条例》第九条,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申请。可能涉及的机关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信访局以及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提交信访申请

1. 信访方式:可选择走访、书信、网上信访或电话信访等方式。走访需到信访部门办公地点提交材料;书信需邮寄至相关信访部门;网上信访可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专门的网上信访平台提交;电话信访则拨打信访举报电话说明问题。

2. 撰写信访材料:明确标题,概括信访核心内容;写明信访人信息;详细说明拆迁基本情况;重点阐述拆迁不合理的具体内容及诉求,并结合证据材料进行说明。

四、信访处理与结果反馈

1. 受理与登记:信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过书面、电话或网上系统等方式告知信访人。

2. 调查核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会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与信访人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3. 结果反馈: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30日)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部门,再由信访部门向信访人反馈。

五、复查与复核

-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30日内)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对复查结果仍然不服时,可进一步请求复核。

四、征地拆迁信访事项解决措施

征地拆迁信访事项的解决措施主要包括明确法律依据与受理范围、准备充分材料、选择合适信访渠道、依法依规信访并跟进处理进度、注意时效性与层级性,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下是对这些措施的详细阐述:

一、明确法律依据与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就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违规征收、补偿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等问题进行信访。信访应针对尚未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已通过这些途径处理的问题,通常不再受理信访。

二、准备充分且详细的信访材料

1. 身份及权属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宅基地证等,以证明信访人与被征拆土地或房屋的合法权益关系。

2. 拆迁相关文件:收集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等,作为反映拆迁情况的重要依据。

3. 证据材料:若存在违法拆迁行为,如暴力拆迁、非法强拆,应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

4. 书面信访诉求书:内容需包含信访人基本信息、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事实和理由、明确的诉求,要求条理清晰、语言通顺、内容真实。

三、选择合适的信访渠道

1. 确定信访对象:通常可向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政府进行信访。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以确定具体信访对象。

2. 选择信访方式:

- 书信信访:将材料邮寄至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注明“信访”字样。

- 走访信访:到当地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相关部门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遵守信访秩序,多人共同信访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 网上信访: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提交信访事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依法依规进行信访并跟进处理进度

1. 遵守信访秩序:在信访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访场所规章制度,理性表达诉求,尊重信访工作人员。

2. 提交信访材料时保留记录:提交信访材料时,保留好提交记录或回执,以便后续查询。

3. 及时查询进展情况:通过电话、书信、网上查询等方式了解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度。

4. 配合调查处理:配合信访机关的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5. 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救济:如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五、注意信访的时效性与层级性

1. 信访事项的时效性:信访事项应在法定时限内提出,避免超过时效期限而影响权益。

2. 信访的层级性:如初次信访未得满意答复,可按程序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提出复查、复核申请,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在信访过程中,如遇复杂问题或难以解决的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信访、提起诉讼等服务,助力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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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信访申请流程详解,拆迁补偿不合理信访申请流程详解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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