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琴台社区的拆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拆迁准备阶段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是拆迁流程的第一步,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对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拆迁补偿方案等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标志着拆迁项目正式获得批准,可以开始进行后续的拆迁工作。
二、拆迁实施阶段
发布《拆迁通告》。通告中会明确拆迁的范围、时间、补偿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被拆迁人了解并配合拆迁工作。
选择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将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入户调查。拆迁工作人员会进入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为后续的补偿工作提供依据。
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会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会向被拆迁人出具详细的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作为补偿的依据。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评估报告,拆迁方会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放、领取补偿款。拆迁方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拆迁人发放补偿款。
三、拆迁完成阶段
拆除房屋。在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被拆迁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搬离房屋,随后拆迁方会进行房屋的拆除工作。至此,整个拆迁流程基本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也要关注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积极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另外,具体的拆迁流程和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拆迁人的安置意见;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拆迁人的安置意见;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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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台安社区拆迁,台安县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