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数年的职业过程中,共代理各类案件上百宗,专业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拆迁纠纷及重大刑事案件。
征收实施单位强拆的责任归属问题,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
一、征收实施单位强拆行为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但重要的是,房屋征收部门需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强拆行为的法律约束与监督
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包括违建认定、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等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如果征收实施单位在强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失,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害人有权主张国家赔偿。
三、责任追究与赔偿机制
在强拆过程中,如果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或不当,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视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而定。同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征收实施单位强拆行为的责任主要由委托其进行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房屋征收部门承担。房屋征收部门需对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并确保其依法依规进行。
1、暴力强拆
暴力拆迁顾名思义,不管拆迁户是否同意,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使用暴力手段,先将被拆户从房中拉出并控制,随后直接将房屋强制拆除。
2、高音轰炸
为了逼迫拆迁,征收方整日用大喇叭宣传拆迁政策以及通过向被拆户家中丢放烟花爆竹,从实质上来说就是扰民,因为这种逼迁方式一般不会有人伤亡,所以很少能够引起重视。
3、断水断电
逼迁手段多种多样,一种貌似温和的“逼迁”方式创新了——断你的水,断你的电!断水断电这些举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措施,但拆迁方对此却乐此不疲,用这些看似简单的手段却可以从生活上击溃被拆迁户,让他们自行搬离。
被拆迁户面对这样的情况,因为势单力薄,也经常对此无可奈何。
4、认定违建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5、不断骚扰
采取一些小动作,不断骚扰被拆户,让老百姓每天都战战兢兢地过日子:
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对被拆迁人家里砸玻璃、砸车;
在被拆户门前堆积建筑垃圾;
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
甚至拆迁人员将被拆迁户“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等。
6、停薪停职
该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有亲属是公职人员的被拆迁户当中。
被拆迁户一旦自己或有亲戚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政府就会以该公职人员的“饭碗”相要挟,不仅要求他们签订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而且要求他们动员自己的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就会予以停薪、停职、调离等,此举通常会引起亲人背离、兄弟反目的现象。
一、遭遇违法强拆时维权方法
最重要的是保证自身安全,不要暴力抗拆。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要做的就是收集违法强拆的证据,以便后续的维权。
拍照录像记录是谁强拆房屋,拍到征收方工作人员,如果领导在,最好能拍到领导。
政府在强拆很怕被征收人拍照录像的,有的看到了就会摔手机,殴打被征收人,所以一定要隐秘,最好能和邻居们相互合作,你拍他家,他拍你家。
最重要的是要报警,出警不是目的,目的是保存证据,说好时间、地点、谁强拆了你的房屋,电话录音。
如不出警也可以依法诉其行政不作为。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一、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有哪些?
没有经过裁决,不可以强制拆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房屋征收不同意不可以强拆,但是如果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如果经行政裁定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算房屋主人不同意,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
一、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1、拆迁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二、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1、暴力强拆
暴力拆迁顾名思义,不管拆迁户是否同意,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使用暴力手段,先将被拆户从房中拉出并控制,随后直接将房屋强制拆除。
2、高音轰炸
为了逼迫拆迁,征收方整日用大喇叭宣传拆迁政策以及通过向被拆户家中丢放烟花爆竹,从实质上来说就是扰民,因为这种逼迁方式一般不会有人伤亡,所以很少能够引起重视。
3、断水断电
逼迁手段多种多样,一种貌似温和的“逼迁”方式创新了——断你的水,断你的电!断水断电这些举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措施,但拆迁方对此却乐此不疲,用这些看似简单的手段却可以从生活上击溃被拆迁户,让他们自行搬离。
被拆迁户面对这样的情况,因为势单力薄,也经常对此无可奈何。
4、认定违建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5、不断骚扰
采取一些小动作,不断骚扰被拆户,让老百姓每天都战战兢兢地过日子:
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对被拆迁人家里砸玻璃、砸车;
在被拆户门前堆积建筑垃圾;
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
甚至拆迁人员将被拆迁户“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等。
6、停薪停职
该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有亲属是公职人员的被拆迁户当中。
被拆迁户一旦自己或有亲戚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政府就会以该公职人员的“饭碗”相要挟,不仅要求他们签订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而且要求他们动员自己的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就会予以停薪、停职、调离等,此举通常会引起亲人背离、兄弟反目的现象。
一、遭遇违法强拆时维权方法
最重要的是保证自身安全,不要暴力抗拆。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要做的就是收集违法强拆的证据,以便后续的维权。
拍照录像记录是谁强拆房屋,拍到征收方工作人员,如果领导在,最好能拍到领导。
政府在强拆很怕被征收人拍照录像的,有的看到了就会摔手机,殴打被征收人,所以一定要隐秘,最好能和邻居们相互合作,你拍他家,他拍你家。
最重要的是要报警,出警不是目的,目的是保存证据,说好时间、地点、谁强拆了你的房屋,电话录音。
如不出警也可以依法诉其行政不作为。
实际上来讲是会的。
国家征收房屋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
在征收过程中,如果征收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在法定期限内发布了相关的征收文件,并且评估程序合法,最终给的补偿也合理合法,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因自身原因(大部分是不愿意搬离现在居住的地方)而一直拒绝搬迁,征收方也不能因为这种情况就放弃整个项目,所以在此时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经法院同意后就可以强制执行,也就是合法的强拆。
一、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
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
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1、强制拆迁谁赔偿最多
2、强制拆迁赔偿最高院抗诉案例
3、强制拆迁赔偿标准
4、强制拆迁赔偿怎么算
5、强制拆迁赔偿不合理
6、强制拆迁赔偿条例全文
7、强制拆迁的后果
8、强制拆迁是否合法
9、强制拆迁 国家赔偿
10、强制拆迁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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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制拆迁谁赔偿,征收方的这几种违法强拆手段你遇到过吗?
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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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