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在动迁时仍然有权获得补偿。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因此,即使没有宅基地,农村户口的居民在动迁时仍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具体的补偿方式可能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这些方式的选择应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并确保他们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同时,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应得到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四、此外,如果是农村危房改造或贫困户的动迁,还可能有特定的补助政策和标准。这些政策通常针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也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在动迁时仍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的补偿如下:
1、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2、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
(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
(2)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4万元。
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3、申请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
4、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5、资金管理:
政府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禁止补助资金被挪用,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只领补助不建房的现象;
6、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重建房屋结构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
房屋重建户要及时拆除原居住的危旧房屋;
改造后的农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调整,不准超面积建房。
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7、改造原则:
应改尽改,主要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
8、工作要求:
危改农户提供的农户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将取消其补助资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只有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不能分到补偿。
拆迁补偿对象,即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农村户口,应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拆迁的时候才可以可以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宅基地,可以去申请宅基地: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宅基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宅基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具体如下:
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也不可以继承,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属于农村集体资产。
最新规定私下买卖宅基地属于违法现象,就算卖给受让方,受让方也是无法过户到其名字下;
2、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需要经过政府部门依法批准,发放相关证件。
如果是本村以外的人来买宅基地,则买卖无效是属于无效的。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宅基地上房屋已经倒塌就不能在本村进行买卖。
所以以后想卖宅基地上的房屋给本村人的,现在就必须好好整修自己的房屋,不要出现倒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的补偿如下:
1、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2、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
(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
(2)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4万元。
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3、申请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
4、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5、资金管理:
政府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禁止补助资金被挪用,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只领补助不建房的现象;
6、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重建房屋结构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
房屋重建户要及时拆除原居住的危旧房屋;
改造后的农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调整,不准超面积建房。
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7、改造原则:
应改尽改,主要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
8、工作要求:
危改农户提供的农户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将取消其补助资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居民自筹拆迁怎么赔偿的
2、居民自建房拆迁补偿
3、拆迁自筹是什么意思
4、自主拆迁
5、居民自建房拆迁
6、居民拆迁补偿标准
7、居民拆迁政策
8、居民自筹资金
9、自主拆迁是怎么回事
10、村民自治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民自筹拆迁怎么赔偿,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补偿有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居民自筹拆迁怎么赔偿,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