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新郑市宅基地确权时间表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的,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线。然而,可以提供的是,宅基地确权证件的办理手续一般包括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以及颁发土地证等步骤。
具体来说:
申报:宅基地使用权人需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同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权属调查:国土部门将对宅基地的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由相邻各方认定。
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土地权属性质等信息。
审批: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并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
登记注册:根据审批结果,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颁发土地证:最后,将土地证书颁发给宅基地使用权人。
虽然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表,但宅基地确权证件的办理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地区具体情况、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以及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为了缩短办理时间,建议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应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且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因此,在确权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我国确权宅基地截止至2020年底,具体日期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
宅基地确权需要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
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一、什么样的小产权房好买
农村的小产权房,可以买。
但是买受人一般应当符合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等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至第六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请问农村的两处宅基地如何才能回迁
不可以的,农村土地确权一人两处宅基地将会被及提升收回一处,建议将一处转让给本村通集体的人。
不会有罚款。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
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三、哪些情况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
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1、村民连续两年弃地;
2、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
3、承包人改变户籍;
4、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5、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一、申请承包地程序: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村民会议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且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投票选出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承包方案。
公开承包方案是为了让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承包方都能清楚了解承包方案的具体内容;
5、承包方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
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承包的具体期限、承包土地的用途以及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1、土地属性不同。
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
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
2、面积标准不同。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
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3、流转不同。
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不能上市流通,只允许在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承包地主要是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市场上流转的。
综上所述,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村民连续两年弃地、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承包人改变户籍、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土地属性不同。
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
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面积标准不同。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
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2021年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如下: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2、需要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级组织)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
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分析:
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包括: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我国确权宅基地截止至2020年底,具体日期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
宅基地确权需要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
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一、什么样的小产权房好买
农村的小产权房,可以买。
但是买受人一般应当符合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等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至第六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请问农村的两处宅基地如何才能回迁
不可以的,农村土地确权一人两处宅基地将会被及提升收回一处,建议将一处转让给本村通集体的人。
不会有罚款。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
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三、哪些情况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
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1、村民连续两年弃地;
2、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
3、承包人改变户籍;
4、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5、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一、申请承包地程序: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村民会议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且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投票选出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承包方案。
公开承包方案是为了让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承包方都能清楚了解承包方案的具体内容;
5、承包方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
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承包的具体期限、承包土地的用途以及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1、土地属性不同。
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
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
2、面积标准不同。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
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3、流转不同。
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不能上市流通,只允许在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承包地主要是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市场上流转的。
综上所述,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村民连续两年弃地、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承包人改变户籍、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土地属性不同。
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
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面积标准不同。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
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河南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可以参考2016年11月11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指导本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超面积、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
为推进和规范全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民财产权利,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等6部门11月8日联合签发了《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宅基地使用权应确认给谁
《意见》提出,应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关机关批准易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认。
超面积宅基地如何处理
《意见》明确: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自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按照批准面积填写使用权面积,实际占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批准的面积,宗地图按实际占用范围绘制,能确定超占范围的,要在宗地图上用虚线标注超占部分。
无权属来源证明宅基地咋办
对无权属来源证明或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宅基地,《意见》规定,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并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出具证明,对土地权利人、面积、范围、取得时间等进行确认,并公告30天,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提醒:
《意见》还重申了“一户一宅”原则,并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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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郑市拆迁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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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确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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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