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律师:信息公开拆迁户数,政府信息公开中征求第三方意见涉及拆迁户人数应该采取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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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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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民商诉讼 刑事案件 征地拆迁

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信息公开拆迁户数,政府信息公开中征求第三方意见涉及拆迁户人数应该采取几种方式,信息公开是拆迁的重中之重

一、政府信息公开中征求第三方意见涉及拆迁户人数应该采取几种方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当涉及拆迁户人数并需征求第三方意见时,应采取的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1)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结合

1. 主动公开:对于涉及拆迁户人数等关键信息,若这些信息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的范畴,如征地拆迁的决策、法律依据、项目范围、补偿安置方案等,政府应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确保拆迁户及公众能够及时获取。

2. 依申请公开:若拆迁户人数等信息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但拆迁户或其他相关方认为这些信息与其利益密切相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应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2)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具体方式

1. 书面征求意见:政府在决定是否公开涉及拆迁户人数的信息前,若认为该信息可能涉及第三方权益,应通过书面形式征求第三方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应明确说明公开信息的理由、范围、方式等,并给予第三方合理的答复期限。

2. 会议征求意见:对于复杂或敏感的信息公开事项,政府可以组织召开会议,邀请拆迁户代表、第三方及相关专家参加,就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记录各方意见和讨论结果。

3. 其他适当方式:根据具体情况,政府还可以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征求第三方意见,如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确保征求意见的过程公开、透明,并保留好相关记录。

3)处理第三方意见与公开信息

政府在收到第三方意见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和分析。若第三方同意公开信息,政府应按照约定方式公开;若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理由充分,政府应依法不予公开或调整公开方式;若政府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应依法决定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二、可以申请公开所有拆迁户补偿信息吗

拆迁补偿信息并非全部可以公开,而是需根据信息的性质和内容来决定是否公开。

一、可公开的拆迁补偿信息

1. 拆迁补偿方案:包括拆迁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奖励办法等,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权益,且不涉及个人隐私,应主动公开。

2. 补偿费用发放使用情况:如拆迁补偿资金的总额、每户的补偿金额范围(不含个人具体信息)、补偿资金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也应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3. 其他非敏感信息:如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等,这些信息是征地拆迁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也应依法公开。

二、不可公开或需谨慎公开的拆迁补偿信息

1. 具体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包含被拆迁人的个人隐私(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息等),通常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2. 涉及个人隐私的明细:如个人拆迁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在未经脱敏处理或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公开。

三、公开方式与程序

1. 主动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可公开的拆迁补偿信息。

2. 依申请公开:若被拆迁人或利害关系人需要获取具体的拆迁补偿信息,可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对于可公开的信息应按要求提供;对于不能公开的信息,应说明理由。

特殊情况处理: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前提下,具体的补偿协议或明细可以公开。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如不涉及个人隐私且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时,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流程,相关信息也可选择公开。

三、拆迁后 安置房多少套 户型 总面积是不是公开信息

拆迁后,安置房的套数、户型及总面积是否属于公开信息,需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及拆迁项目的性质进行分析,以下为详细解答:

一、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拆迁安置作为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其相关信息是否公开需依据以下原则判断:

1. 信息性质:若安置房套数、户型及总面积属于拆迁补偿方案的核心内容,且直接影响被拆迁人的权益,则此类信息应纳入公开范围。

2. 公开方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二、安置房信息的公开范围与限制

1. 拆迁补偿方案的公开要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方案内容需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等事项。若安置房套数、户型及总面积属于补偿方案的一部分,则应公开。

实际操作中,补偿方案通常需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求意见(第十一条)。这表明安置房信息在方案拟定阶段即需向公众公开。

2. 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的保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若安置房分配涉及具体被拆迁人的隐私信息(如家庭人口结构、特殊需求等),则需在公开时进行脱敏处理,仅公开总体数据或分配原则。

三、安置房信息是否公开的判定标准

1. 以拆迁项目性质为准:

集体土地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需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安置房信息属于补偿标准的一部分,则应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前所述,补偿方案需公开,且安置房信息通常包含在内。

2. 以信息公开申请为准:

若行政机关未主动公开安置房信息,被拆迁人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向相关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需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若拒绝公开需说明理由。

四、实务中的操作建议

1. 查询政府公告:被拆迁人可首先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查询拆迁补偿方案,方案中通常包含安置房套数、户型及总面积的总体安排。

2. 申请信息公开:若方案中未明确或需进一步了解细节,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开具体安置房信息。

3. 咨询专业律师: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阻碍或争议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哪里可以查询到拆迁安置人口信息

要查询拆迁安置人口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一、查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确定安置人口数量的直接依据。被拆迁人或安置人应首先查阅该协议,其中会明确记载安置人员的数量及身份信息。

2.若非协议当事人但与拆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或委托律师调取协议内容,以获取安置人口信息。

二、咨询拆迁管理部门

1.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等拆迁管理部门咨询。这些部门负责拆迁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掌握着详细的安置人口信息。

2.咨询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按照部门流程填写查询申请表,并等待答复。

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其他途径无法获取安置人口信息或存在疑问时,可向负责拆迁项目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申请时,需准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明确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用途及获取方式等,并提交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将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四、考虑家庭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

1.在查询安置人口信息时,还需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如是否有长期卧床的病人、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和儿童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安置人口的确定。

2.同时,应了解并参考当地的拆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这些规定中可能包含对安置人口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确保查询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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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可以申请公开所有拆迁户补偿信息吗,拆迁后 安置房多少套 户型 总面积是不是公开信息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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