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当丰富的征收拆迁经验。目前,已协办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浙江、湖北、陕西、贵州、山东、安徽等地区诸多征地拆迁案件。
拆迁评估公司是否可以自己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己选择拆迁评估公司。
1)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这意味着,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即拆迁户)有权参与选择评估机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由哪家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
2)选定流程1. 协商选定:首先,被征收人之间以及与被征收人代表(如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进行协商,讨论并选定一家共同认可的拆迁评估公司。
2. 多数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被征收人的投票来决定选择哪家评估机构。这种方式确保了选定过程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3. 随机选定:在协商和多数决定都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随机的方式(如抽签、摇号等)来选定评估机构。这种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但同样能确保选定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注意事项在选择拆迁评估公司时,被征收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信誉,能够提供专业、客观、公正的评估服务。
2. 了解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 在选定评估机构后,应与其签订正式的评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若拆迁户对评估公司的评估不认可,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申请复核评估
1. 申请时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拆迁户需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
2. 申请内容:应明确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如评估方法不当、参数选取不合理等。
3. 复核处理: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复核。若评估结果有变,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若无变化,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1. 申请时限: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拆迁户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 鉴定流程:专家委员会将组建专家组,全面审查评估报告的技术细节,包括评估程序、依据、假设、技术路线等,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3. 鉴定结果处理:若鉴定发现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评估机构需改正并重新出具报告;若无问题,则维持原评估报告。
三、法律救济途径
1. 行政复议:对基于评估结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拆迁户可在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行政诉讼:拆迁户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报告作为重要证据接受质证。
集体土地拆迁户对评估公司的评估不认可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申请复核评估
1. 提出申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拆迁人需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2. 机构处理: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若评估结果有变,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若无变化,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专家鉴定
1. 提出申请: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 鉴定流程: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相关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出具书面鉴定意见。若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评估机构需改正并重新出具报告;若无问题,则维持原评估报告。
三、法律救济途径
1. 行政复议:对基于评估结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在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特殊规定除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行政诉讼:同样,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特殊规定除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报告作为重要证据接受质证。
查询拆迁评估单,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一、线上查询
1. 政府官方网站:访问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官方网站,查找“征收拆迁”或“政务公开”栏目。这些栏目通常会发布拆迁评估单及相关补偿方案、标准等信息。
2.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地方政府设立的信息公开平台,按地区或主题分类搜索拆迁评估信息。输入关键词如“拆迁评估单”、“房屋征收评估”等,可快速定位到相关信息。
二、线下查询
1. 当地政府公告栏:定期查看拆迁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告栏。这些公告栏会张贴拆迁评估单、补偿方案及安置情况等公告,确保获取本地块的拆迁评估具体信息。
2. 拆迁现场办公室:直接前往拆迁现场设立的专门办公室,咨询工作人员以获取拆迁评估单。工作人员会提供详细的评估信息,并解答相关疑问。
三、申请信息公开
若通过上述渠道无法获取拆迁评估单,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或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在申请中明确查询内容,如具体地块的拆迁评估单、某户的评估明细等,并留存申请凭证。行政机关应依法答复,提供相关信息。
四、咨询相关机构或人员
1. 拆迁实施单位:联系负责具体拆迁工作的单位,了解拆迁评估细节。
2.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他们熟悉本区域情况,能提供拆迁评估的基础信息和指导。
3. 房地产评估机构:如需更专业的意见,可以咨询房地产评估机构,了解评估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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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拆迁户对评估公司的评估不认可怎么办,集体土地拆迁户对评估公司的评估不认可怎么办
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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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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