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拆迁将退出,对于剩下的老房子,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子的性质、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拆迁计划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1)如果老房子属于合法建筑且未被列入拆迁范围1. 保留房子:如果老房子不在拆迁范围内,且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那么房主可以选择保留房子,并继续进行居住或出租等使用。
2. 申请翻建或改造:如果老房子需要更新或改造,房主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翻建或改造许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2)如果老房子属于应拆迁而未完成拆迁的建筑1. 继续拆迁:如果拆迁计划仍在进行中,那么剩下的老房子可能仍需要按照拆迁计划进行拆除。此时,房主应与拆迁方协商拆迁补偿等事宜。
2. 改变拆迁计划: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拆迁方认为继续拆迁不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或存在其他考虑,可能会调整拆迁计划,对剩下的老房子采取其他处理方式。
在处理剩下的老房子时,房主应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和拆迁计划的具体要求,与拆迁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因为拆迁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可以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协调;若协调不成,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于征地信息公开的纠纷,这属于行政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拆迁将退出后,剩下的老房子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房主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拆迁户要退出五保户,通常是因为其经济状况或生活能力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五保户的认定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五保户的认定条件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五保户是指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这些人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办事处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为保教)的社会救助。
2)拆迁户可能退出五保户的原因1. 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拆迁补偿:当拆迁户获得拆迁补偿后,其经济状况可能得到显著改善,从而不再符合“无生活来源”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五保户通过拆迁补偿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收入,且该收入能够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其五保户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就业或其他收入:除了拆迁补偿外,如果五保户通过就业或其他方式获得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同样可能不再符合五保户的认定条件。
2. 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具备能力:
如果原本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能力的五保户,其法定义务人出现并有能力履行相应义务时,该五保户将不再符合五保户条件。例如,五保户的子女在成年后具备了赡养能力,那么该五保户的资格就可能会被取消。
3. 劳动能力恢复或具备劳动能力:
若五保户因身体状况改善或成长而恢复或具备劳动能力,将不再满足“无劳动能力”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五保户的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
3)五保户资格取消的程序五保户资格的取消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 申报与反馈:五保户本人、村民委员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发现五保户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时,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2.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报告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五保户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
3. 审批:审核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也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4. 终止供养与公示:对不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民政部门会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终止供养服务协议,并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同时,相关部门会进行公示,确保取消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拆迁办与征收所(办)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设立背景、法律依据、性质职能以及工作流程和参与主体关系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阐述:
一、设立背景和法律依据
拆迁办:全称为拆迁管理办公室,其设立依据是过去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在施行期间,城市房屋拆迁活动频繁,拆迁办负责管理和监督这些活动。随着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施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废止,拆迁办在很多地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征收办:即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设立的。该条例明确规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活动,征收办的设立旨在适应新的法律规定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需求。
二、性质和职能
拆迁办:
1. 性质:过去多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活动。
2. 职能:包括审查拆迁单位资格、颁发拆迁许可证、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调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等。拆迁办在拆迁过程中扮演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征收办:
1. 性质:作为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受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 职能:涵盖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房屋调查登记、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建立征收补偿档案等。征收办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扮演直接实施者的角色。
三、工作流程和参与主体关系
拆迁办:在传统拆迁模式下,拆迁人(如开发建设单位)获得拆迁许可证后,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拆迁办主要对这一过程进行监管,并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进行裁决。此模式下,拆迁活动带有商业性质,开发建设单位是拆迁活动的主体之一。
征收办:其组织的房屋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征收办负责具体的征收补偿工作,直接与被征收人沟通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整个征收过程强调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主体是政府,征收办作为政府的实施部门开展工作。征收办的工作范围还可能涉及土地征收等其他方面。
移民搬迁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但具体能否退以及退出的程序和条件需根据当地政策、房屋性质及搬迁协议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可以退出的情形
1. 自愿申请退出:
若搬迁户因个人原因(如就业、生活等)无法继续在当地居住,或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且能保障基本生活不返贫,可向当地扶贫搬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详细说明退出原因。
2. 不符合安置条件:
若搬迁户在申报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导致不符合扶贫搬迁安置条件,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其退出安置房。
3. 协议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若搬迁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可以退房的情形(如开发商延迟交付超过一定期限),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约定情形出现时,搬迁户可以依据协议要求退房。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搬迁户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约,搬迁户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进而退房。
二、退出程序
1. 提交申请:
搬迁户需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交书面的退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与审批:
村(居)委会对申请进行初步核实,并将初步审核意见上报至乡镇(街道)政府。乡镇(街道)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的申请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县级扶贫搬迁管理部门审批。
3. 资产处置与退还补助资金:
批准退出后,需按规定对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资产进行处置,可能涉及产权变更等手续。若搬迁时领取了搬迁补助资金,根据当地政策,可能需要部分或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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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拆迁户为啥要退出五保户,拆迁办与征收所的区别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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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