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梨梅律师:永清是拆迁户吗,父母过世了子女户口已迁走了房产土地被征收赔偿款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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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及民事诉讼

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永清是拆迁户吗,父母过世了子女户口已迁走了房产土地被征收赔偿款怎么处理,2020年永清拆迁公告

一、父母过世了子女户口已迁走了房产土地被征收赔偿款怎么处理

父母过世后,子女户口已迁走,房产土地被征收的赔偿款处理问题,主要涉及土地的使用权、继承权以及征收补偿的分配。以下是详细分析:

1)土地使用权与继承权

1. 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这是因为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可以继承。

2. 土地所有权的不可继承性: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

2)征收补偿的分配

1. 征收补偿的对象:

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

户口已迁出集体的,认定其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2. 补偿费用的构成: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子女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且房屋在征收范围内,那么子女有权获得房屋部分的补偿费用,但无权获得土地部分的补偿费用。

父母过世后,子女户口已迁走,对于房产土地被征收的赔偿款,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费用,而不能获得土地部分的补偿费用。这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征地补偿款应分配给具有村民资格的成员。

二、我的耕地没有确权还属于我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确权的土地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土地所处的位置。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包括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

1. 土地所有权归属:对于未确权的土地,如果是位于城市市区,那么其所有权归国家。若是在农村或城市郊区,且并非国家所有,则其所有权归农民集体。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土地可能未确权,但农民仍可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2. 土地使用权:农民可以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年限,例如居住用地的最高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则为五十年。

3. 未确权土地的处理:如果土地因存在纠纷而未被确权,应在争议解决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若土地在确权过程中被遗漏,可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确权登记。对于农民擅自开垦的土地或面临拆迁、征收而未确权的土地,村集体通常会进行回收处理。

未确权的土地归属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农村或城市郊区的土地,且非国家所有,那么通常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民仍可能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并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和使用这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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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我的耕地没有确权还属于我的吗,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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