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土地确权过了公示期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1)收集证据并准备书面异议申请
1. 详细核实公示的土地确权信息,明确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如边界划分、面积准确性、使用权归属等。
2.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使用证、历史经营记录、测量数据、现场照片及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异议主张。
3. 撰写书面异议申请,详细阐述异议内容、理由,并附上所有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2)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1. 尽管公示期已过,但仍应尽快向负责土地确权的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乡镇政府相关机构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2. 在申请中说明因何种原因未能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请求相关部门对异议进行审查。
3)配合调查与调解
1. 相关部门收到异议申请后,将展开调查核实工作。此时,需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证据。
2. 若相关部门组织调解,应积极参与,寻求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争议。
4)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 行政复议:若对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可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特殊规定除外)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行政诉讼: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选择跳过复议程序,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特殊规定除外);经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法律分析:
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律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问题
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之时,首先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当涉及到不同单位之间的争议时,将由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而对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在接到处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怎么办,土地确权过了公示期有异议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有异议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
内容投稿:褚宸涛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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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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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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