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父母过世后土地需要确权吗

咨询
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父母过世后土地需要确权吗

一、父母过世后土地需要确权吗

父母过世后,土地是否需要确权取决于土地类型及家庭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

1.户内还有其他成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以户为单位。若父母去世时,户内仍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由这些家庭成员享有,土地确权将登记在户内其他成员名下,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2.户内无其他成员

▷ 若整个农户的家庭成员都已去世,即“整户消亡”,发包方(通常是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并重新分配发包。此时,不存在土地确权给其他人的情况

2)林地

▷ 林地承包经营权在继承方面有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此,无论户内是否还有其他家庭成员,父母去世后,其林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法定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可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3)宅基地

1.地上有房屋

▷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被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进行确权登记。若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确权过程更为顺利;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基于房屋继承取得使用权并进行登记,但房屋自然坍塌或无法居住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2.地上无房屋

▷ 若宅基地上没有房屋,父母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不能确权登记给子女等继承人

二、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了地归谁

1)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了地归谁1、农村土地确权,只要在承包期内,老人死后地不会收回,因为承包人是整个农户家庭不是某个承包人。根据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的规定继承

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三、父母不在了,土地确权证归谁

关于父母离世后的土地确权证书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遗嘱。

若父母离世前已立遗嘱明确指明归属者,则就按照遗嘱进行处理。

其次,法定继承。

若未遗留遗嘱,则由父母的诸位合法继承人,即亲生儿女、配偶及其他符合条例的继承人来共同享有权益。

在继承人协商时,可商讨使用和经营权如何分配,但土地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或是集体。

再者,土地性质。

若是以家庭单位承包的耕地或草场,而作为父母与子女尚未分户的情况而言,土地确权便会落在子女身上。

至于父母与子女已有分户记录,且家中无人在此户口上,这便是所谓的"整户消亡",届时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最后,由于林地承包适用于家庭式承包,故不论是否分户,土地确权都由子女持有。

依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方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由此可见,在选择土地确权证的所属方时,需全面斟酌各类因素,如遗嘱、法定继承、土地性质以及林地承包等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父母过世后土地需要确权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父母过世土地确权需要过户吗,父母过世土地怎么处理

内容投稿:史然延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父母过世后土地需要确权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村民房拆迁,确权停止了 明年起 农村老房子统统 这样处理

26年07月09日
土地确权在五保户名下怎么办,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26年07月09日
土地纠纷已解决怎么确权,土地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

26年07月09日
快速盖拆迁房要多久完工,做了地基没盖起房能确权宅基地吗怎么办

26年07月09日
王利卡律师:莆田新度拆迁签约,已享受过拆迁房屋安置的还可以农村确权吗

26年07月09日
农民土地确权该怎么办,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地 土地确权怎么办

26年07月09日
村拆迁房子能卖吗,村里房屋确权后还可以买卖吗

26年07月09日
拆迁房几年能盖房吗北京,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7年确权是以后不能在盖房了吗

26年07月09日
集体土地怎么确确权,农村集体资产怎么确权

26年07月09日
户籍不在能土地确权吗,户口不在土地确权所在地能确权吗

26年07月09日
父母拆迁房子没分给女儿,父母的房子拆迁款女儿有权要吗

26年07月09日
农村的父母的房子拆迁了,父母的农村房子倒塌了 原来的房产证还有效吗

26年07月09日
拆迁房是父母的房子,拆迁房名字写自己的还是父母的好

26年07月09日
父母房子拆迁有什么好处,父母的房子拆迁儿子有权要吗

26年07月09日
父母集体土地证公证,民法典规定父母立的遗嘱没有去公证有效吗

26年07月09日
父母拆迁房直接给儿女,父母的房子拆迁可以直接变更为子女的吗

26年07月09日
拆迁房女儿是否有赔偿,父母的房子拆迁款女儿有权要吗

26年07月09日
拆迁能父母代签字吗,拆迁可以家人代签字吗

26年07月09日
继承父母的房子拆迁离婚,父母的房子不用争了 全部按新规继承

26年07月09日
父母拆迁房都给了哥哥,父母把房子给弟弟要经过哥哥同意吗

26年07月0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0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0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0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0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0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0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0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0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0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