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共有人怎么分,确权证上的土地共有人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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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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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房屋土地征收 行政处罚

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土地确权共有人怎么分,确权证上的土地共有人怎么分割

一、确权证上的土地共有人怎么分割

确权证上的土地共有人分割,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公正与可操作性。以下是具体分割步骤和方法

1)明确法律依据与共有类型

1.法律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这些法律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原则、程序和要求。

2. 共有类型: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则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分割前需明确共有类型,这是后续分割的基础。

2)协商与调解

1. 自行协商:共有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面积大小等因素,共同确定合理的分割方案。

2. 申请调解:若自行协商困难,可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这些部门将依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协助双方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

3)确定分割方式与提交申请

1. 分割方式

实地划分:条件允许时,可直接在实地进行土地划分,明确双方土地范围。

折价补偿:对于难以实地划分的土地,可考虑折价补偿方式,由一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2. 提交申请:准备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身份证明、分割协议等材料,向发包方(通常是村委会)提出分割申请。

4)审核与变更登记

1. 审核流程:发包方接到申请后,会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2. 变更登记:审核通过后,发包方将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新土地确权证记录。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 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三、农村土地确权共有人怎么界定?

农村土地确权共有人应当是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界定,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

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上只登记一人名字,不象房产证一样可以同时登记多名产权人的姓名,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权利归属一般以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数为准。

如果夫妻双方均属建房申请书的核准人员,那么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否则即使一方户籍已经迁入宅基地房屋,也不能仅凭户口登记而主张宅基地房屋的分割。

如果宅基地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话,需要考虑宅基地房屋建造的实际出资以及在宅基上房屋建造过程中所付出劳动等的情况,先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离婚时再行主张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共有人怎么分,确权证上的土地共有人怎么分割”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共有人怎么分配,土地确权证上的共有人有什么权益

内容投稿:孟婉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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