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政府以欺骗手段拆迁,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民事欺诈、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民事欺诈层面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具体表现:若政府在拆迁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拆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即构成民事欺诈。
2)行政违法层面
1. 行为性质:政府以欺骗手段拆迁,还可能违反拆迁管理的行政法规,构成行政违法。
2. 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规,政府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追回补偿款、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犯罪层面
1. 诈骗罪:若政府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2. 贪污罪: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欺骗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还可能构成贪污罪,同样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4)应对措施
面对政府欺骗手段拆迁,被拆迁人应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沟通协商、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
会导致合同无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判定拆迁协议无效有以下情形。
一是主体不适格,若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协议,或一方并非合法的拆迁主体,协议会无效。
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签订,像拆迁方故意隐瞒重要拆迁信息诱导被拆迁人签约,协议可判定无效。
三是内容违法,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拆迁补偿低于法定标准、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安置等,协议无效。
四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拆迁方与部分被拆迁人勾结,损害其他被拆迁人利益,此类协议也属无效。
✎李某某、陈某某等与新宁县金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李某某等六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撤销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6月5日签订的《拆旧建新补偿方案》;
由被告新宁县金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67997元。
本案中,金龙公司在制定《拆旧建新补偿方案》时虚构新建砖厂只能申报用地面积135亩的事实,按照135亩工业园用地优惠政策按产量进行补偿,并设置权利阻却条款,违背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欺诈,原告李某某等人属于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案件受理费6820元,由原告李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徐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共同负担,驳回李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徐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林某某军、李某某等与新宁县金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林某某军等十九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撤销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签订的《拆旧建新补偿方案》;
责令被告新宁县金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林某某军等人支付补偿款209345元。
本案中,金龙公司在制定《拆旧建新补偿方案》时虚构新建砖厂只能申报用地面积135亩的事实,按照135亩工业园用地优惠政策按产量进行补偿,并设置权利阻却条款,违背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欺诈,原告林某某军等人属于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案件受理费4440元,由原告林某某军、李某某、雷某某、李某某益、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前、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何某某、李某某、蒋晓君、焦红梅、李入能、王芬、陈某某共同负担,驳回林某某军、李某某、雷某某、李某某益、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前、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何某某、李某某、蒋晓君、焦红梅、李入能、王芬、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某某、湖南汉顺置业有限公司西湖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张某某上诉请求:
驳回汉顺置业西湖公司对其全部诉讼请求;
判令汉顺置业西湖公司自判决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办理西湖水岸第五栋第六层601房不动产权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汉顺置业西湖公司承担;
判令汉顺置业西湖公司返还其拆迁临时安置费,提前搬迁奖、整体配合奖、装饰装修费共计87132元,返还多出面积补偿款3813元,长期租房的经济损失按每月1000元计算,共计30000元。
张某某在二审庭询过程中,补充上诉意见本案遗漏诉讼主体的情形,汉顺置业西湖公司应当作为诉讼主体参加本案。
本院在二审中向张某某释明,其上诉请求第三项超出一审判决内容范围,二审程序依法不予处理。
2016年4月19日,常德市西湖棉麻公司与张某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常德市西湖棉麻公司以回迁安置房兑换张某某所有的位于新民社区棉麻公司周边的居民房,张某某同意正房按1:
1.2的比例、杂物间1:
1的比例兑换回迁安置房,张某某原有的两套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根据回迁安置房协议换算,置换两套同样面积113.68平的两套住房,如安置房多出面积则以当时市场价格低于200元/平给被上诉人,张某某委托其女儿张某某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名。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19元,由张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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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欺骗隐瞒签了拆迁协议合法吗知乎,拆迁被骗签协议
内容投稿:毛煜杰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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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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