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主攻各类征地拆迁案件,同时参与处理过婚姻家事、民事纠纷商事仲裁等各类案件。秉持“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法律信仰,坚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
雄安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具体如下:
1)房屋安置补偿
1. 每个安置对象可以获得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同时,每个安置对象还有权以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的额外安置房面积。
2. 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套安置房将配备一个车位和一个储藏室的使用权,以租赁形式提供。
3. 若安置对象选择不接收50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将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该补偿款将在签订补偿合同并完成腾退房后的7天内一次性支付到位。
2)土地补偿及其他
1. 征收集体土地时,将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支付土地综合地价补偿。
2. 对于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将给予每亩1500元的青苗补偿。其他农作物、林木及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
3. 政府还将为安置房提供物业费和电梯费50%的补贴,该补贴自安置房交付之日起持续5年。
3)其他补偿及规定
1. 对于未被认定为安置对象,但户籍或原籍在本村、连续生活1年以上且拥有独立宅基地的个体,可以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认购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
2. 安置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后的10年内不得进行交易。
以上补偿政策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安置对象(雄安新区)是指因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在获得征收补偿的基础上,可享受房屋安置等政策的人员,被征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置对象:
(一)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本村,本人所在户有承包地或宅基地,且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原户籍在本村现已迁出,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户籍从本村迁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迁往本村迁移证尚未落户的毕业生或退学人员
2.户籍从本村迁出的现役士兵或未达到国家安置条件的士官
3.服刑人员
(三)户籍不在本村的下列人员:
1.配偶是本村安置对象,在2017年4月1日之前领取结婚证,且本人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2.父母一方为安置对象,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出生尚未登记户籍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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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雄安补偿方案,雄安新区补偿政策什么时候公布
内容投稿:邵光文
内容审核:王子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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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