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村委会与村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需分情况讨论,村委会并非法定签约主体,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代表村集体签订协议。
1)法定签约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地补偿协议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具体而言:
1. 征收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部门。
2. 被征收方:土地所有权人(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使用权人(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2)村委会的角色与权限
村委会在征地过程中主要承担协调与信息传达职责,本身不具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法律资格,但以下情形例外:
1. 代表村集体签订协议:若征收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如未发包的机动地),村委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后,可代表村集体签订补偿协议。
2. 协助政府工作:村委会需协助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传达征地政策意图,但不得越权处分村民个人财产。
3)村组与村民参与的合法性边界
1. 村组参与:若村组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如通过承包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可依法作为被征收方签订协议,但需提供权属证明材料。
2. 村民代表参与:村民可推选代表参与协商,但代表无权直接签订协议,除非获得村民书面授权或事后追认。未经授权的代签行为可能因无权代理而无效。
4)违法签约的法律后果
1. 协议无效情形:村委会未经授权代签村民个人补偿协议、协议内容低于法定标准或未履行民主程序,均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 责任追究:若村委会与征地部门恶意串通损害村民利益,村民可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相关部门可能对村委会成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要求、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等法律要求就是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醴陵市××街道××村云南安村民小组、醴陵雅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2004年7月30日石塘庵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注册前暂定名称“湖南雅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征地合同书》一份,拟证明被告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二十五条,征收面积达到了耕地3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应当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征收土地需要经过报批程序,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也应当无效,至于被告交了征地费不能反推该合同的合法性。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醴陵市××街道××村云南安村民小组负担,驳回原告醴陵市××街道××村云南安村民小组的诉讼请求。
✎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南松村上组、庄某某洪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本案中南松村上组的村小组领导未经村集体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是无权与庄某某签订《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协议书》。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213.00元,由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南松村上组负担。
✎浏阳市官桥镇八角亭村兴旺村民小组与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处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兴旺组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确认原、被告于2010年6月2日签订的《征地协议书》无效;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协议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05833元,之后,该自来水厂项目一直未获批准,至今未予利用。
浏阳市官桥镇八角亭村兴旺村民小组与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处于2010年6月2日签订的《征地协议书》无效,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浏阳市官桥镇八角亭村兴旺村民小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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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村委会征地协议书模板,村委会征用土地协议
内容投稿:曹桂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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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