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父母死后的土地补偿款,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遗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参照遗产进行分配或具有遗产属性。具体分析如下:
1)土地补偿款的性质与遗产定义
1.土地补偿款性质:土地补偿款是对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对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补偿费用,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和事件性。
2. 遗产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已经拥有且合法的个人财产。
2)土地补偿款与遗产的关系
1. 一般情况:土地补偿款基于土地征收产生,非死者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在父母死亡时通常尚未产生,因此一般不属于遗产范畴。
2. 特殊情况:
▷ 分配方案确定:若父母死亡前,相关部门已确定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且父母应得份额明确,则这部分份额可作为遗产继承。
▷ 死者生前投入:若土地补偿款中包含死者生前对土地的投入、开垦等形成的增值部分,则这部分补偿款可视为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遗产属性。
3)实际分配中的考虑因素
1.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若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或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且明确指定了土地补偿款的继承人,则应按照遗嘱或协议进行分配。
2. 法定继承顺序: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通常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等)进行分配。
3. 公平公正原则:分配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家庭成员的贡献、生活状况以及实际需要等因素。
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可作为遗产处理。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不属于承包收益性质,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之列。【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征地补偿款是是遗产范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可以按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严某某1、严某某2等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告严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被继承人严某某某的存款遗产68万元的相应份额;
对被继承人严某某某土地补偿款80454元进行依法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在我退而求其次,要求对二哥严某某某去世时留有的存款68万元,虽然有我的建房款,按遗产依法分割,老大严某某5明确表示过放弃继承权,其他三个弟妹未置可否,按遗产分割我要求分割本人应得的份额。
被告严某某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严某某1、严某某2、严某某3及被告严某某5继承被继承人严某某某的土地补偿款各12068.1元,被告严某某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严某某1、严某某2、严某某3及被告严某某5继承被继承人严某某某的存款各92250元。
✎王某某与李某某、李某某、杨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李某某(已故)与彭某某招(已故)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款59817元及倒供地116.4平方米(价值约50000元)属于遗产,由李某某(已故)、李某某、李某某各继承三分之一,李某某(已故)应分得的三分之一由原告王某某继承(合计:
109817元);
2、依法判令被告连带返还征地补偿款人民币19939元给原告,并由被告支付自起诉日起至还清补偿款为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给原告;
3、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将占用的价值约人民币50000元的倒供地1/3约38.8平方米返还给原告;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李某某与彭某某招去世后,其名下被征土地款应属于遗产,由李某某与李某某、李某某共同继承。
案件受理费3896元,按规定减半收取1948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胡某某1、胡某某2等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本诉原告胡某某1、胡某某2、张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将祖父祖母的承包荒某某补偿款66000元的遗款分配给原告胡某某1、胡某某211000元,张某某11000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系原告的亲叔,另有一个四叔胡某某某加上原告的父亲胡某某某共弟兄三人,张某某系原告的母亲系被继承人之大儿媳,原告的祖父胡某某祖母张某某于1995年前后去世,生前参加土地荒某某承包。
驳回本诉原告胡某某1、胡某某2、张某某的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胡某某3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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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征收补偿款算遗产吗,征地补偿款算土地款吗
内容投稿:尹丹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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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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