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吗,农转非后还能享受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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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吗,农转非后还能享受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

一、农转非后还能享受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

农转非后是否能享受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农转非的时间点、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是否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不能享受土地补偿款的情形

1. 征地前已农转非且户口迁出:若个人在征地前已完成“农转非”且户口已迁出原村集体,则其不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无权享受村里的土地权益,包括土地补偿款。

2. 已退出承包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承包农户可自愿交回承包地或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则失去土地征用补偿的权利。

3. 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农转非人员完全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房和社会保障,且不再履行对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义务,则可能丧失成员资格,从而无法享受土地补偿款。

2)能享受土地补偿款的情形

1. 征地后才农转非:若个人在征地后才完成“农转非”,则在征地时其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要求获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补偿。

2. 未退出承包土地且保留成员资格:若农户虽农转非但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则有权享受土地补偿款。

3.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因此,无论农转非人员是否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其拥有地上附着物或青苗的所有权,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二、农转非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法律分析:

可以迁回。农转非户口可以转回,要区分一下几种情况:

1、原村里迁出的农民,可申请迁回原村。

你原来是哪个村的,现在想迁回原来的村,那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经过你原来村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同时还要征得村民代表10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同时加盖村委会盖章才行。2、夫妻有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可迁至对方农村。(1)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另外一方虽是非农户口,但是在城镇没有工作,一直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2)在城镇无固定工作,但是在农村有宅基地,有已建好的房屋并编有门牌的,且长期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并经过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在城市无固定工作,一直跟随父母子农村生活居住的子女,虽然是非农户口,仍可迁回原籍,但是要提交未结婚的证明,无固定职业证明以及住所证明。(3)除了以上这些证明材料,还要申请人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改申请要经过本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者70%以上的成员签名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农转非有土地被征地有补偿吗

农转非征地补偿标准是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王某某、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石街道四方台村村民委员会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土地补偿款35490元;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四方台村一组作出《四方台村一组剩余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办法实施细则》,载明“为了保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21年12月1日通过生效的《四方台村土地补偿款分配办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本组新增人口土地补齐面积应为0.91亩/人,核算土地补偿款后为35490元/人……以《土地承包法》实施时间为准结合辽农经(2011)163号文件规定,在2003年3月1日前与本组成员结婚且将农业户口迁入的应当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003年3月1日之后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将农业户口迁入后,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土地问题由迁入前的原集体经济组织解决,不享有按照本小组经济组织成员应当分配的承包地面积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

案件受理费687元,原告王某某已预交,减半收取344元,由被告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石街道四方台村村民委员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被告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石街道四方台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某某土地补偿款35490元。

徐某某、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某某街道四方台村村民委员会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土地补偿款35490元;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本组新增人口土地补齐面积应为0.91亩/人,核算土地补偿款后为35490元/人……以《土地承包法》实施时间为准结合辽农经(2011)163号文件规定,在2003年3月1日前与本组成员结婚且将农业户口迁入的应当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003年3月1日之后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将农业户口迁入后,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土地问题由迁入前的原集体经济组织解决,不享有按照本小组经济组织成员应当分配的承包地面积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

案件受理费687元,原告徐某某已预交,减半收取343元,由被告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某某街道四方台村村民委员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被告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某某街道四方台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徐某某土地补偿款35490元。

马某某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下坝社区第18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下坝社区第18村民小组返还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金172 860元。

2017年3月25日,在被告第18村民小组90%的农户代表、原告、第三人锦樵公司及村委会的部分干部的参与下召开了会议,与会者一致决定,将原告家的承包地全部流转给第三人锦樵公司进行经营,原告因此收取了第三人锦樵公司支付的2017年的土地流转费2500元以及额外的补偿费2500元,锦樵公司在2018年也在原告的承包地上栽种了树木。

被告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下坝社区第18村民小组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10 247.76元,案件受理费1878.6元(已减半),由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负担(因系原告自己拒绝领取款项,所以受理费全部由原告承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转非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吗,农转非后还能享受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转非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吗,农转非以后还享有占地补偿款吗

内容投稿:赵然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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