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返还的请求权基础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1)返还请求权的法律依据
1.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项,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表明,对于这类物权,权利人享有绝对的返还请求权,且该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2. 无权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这是返还请求权最直接的法律依据,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无权占有情况。
3. 占有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和第四百六十二条,不动产或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或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并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这些条款进一步强化了返还请求权的保护,确保权利人或占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1. 权利人合法享有基础民事权利:请求权人必须享有基础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这是请求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2. 存在无权占有或侵夺事实:必须有特定相对人无权占有或侵夺权利人财产的事实。这是返还请求权行使的必要条件。
3. 相对人可确定:请求权的相对人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即能够明确谁是无权占有人或侵夺人。
3)返还请求权的行使与限制
1. 行使方式: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行使返还请求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或侵夺人返还原物。
2. 限制情况:虽然返还请求权是权利人的重要权利,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受到限制。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这体现了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期限限制。
返还的请求权基础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确保了权利人在其财产受到无权占有或侵夺时,能够依法行使返还请求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大病医疗这6个方面的支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后会减少纳税人的税费支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王某某与付洪玲、付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2.立即向原告返还位于扶余市长春岭镇二道林子村三间砖瓦结构房屋一幢(价值3万元,产权人为付某某、王某某)的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确权证书;
3.立即向原告返还2.04公顷土地经营权、确权证书及粮食直补折;
4.立即向原告返还存款人民币60000元;
5.立即向原告返还原告及丈夫付某某两人五保户证、存折、银行卡等;
6.立即向原告返还身份证、户口簿等;
7.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由于原告属于弱智,现原告所有的三间砖瓦结构房屋及相关权利证书等所有财产、证照等等均被二被告强占,包括房屋确权证书、土地确权证、土地经营权、存款、存折、身份证、户口簿、直补折、五保户证等等。
原告王某某对登记在付某某父母(父亲付某某常、母亲任某某)及付某某、王某某名下的21.96亩承包地具有承包经营权,被告付某某、付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王某某返还上述土地的确权证书、粮食直补折,被告付某某、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王某某返还王某某、付某某的五保户证及账号为×××(户名付某某)、×××(户名王某某)银行卡两张。
✎李某某、岳某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向原告李某某返还所占用的民房、厂房、装载机;
2.请求诉讼费用由被告岳某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
李某某、岳某某在2009年3月9日协议离婚,并于当日在新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签署《离婚协议书》后领取离婚证。
被告岳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李某某房屋(位于新泰市××乡××村××农田、西至街道、南至岳某某某成、北至曲广政)一处,被告岳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李某某位于新泰市××乡××村××路以南厂房12间(含五间厂房的院落)。
✎惠某某与惠某某占有物返还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原告惠某某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返还原告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宅基地一院,并恢复该宅基地原状;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堂兄弟关系,1987年经当时高陵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原告获得本县西组宅基地一院,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高某某用(2013)第073227号,面积约400平方米,四至为:
东邻惠双龙,西邻胡某某,南邻耕地,北邻道路,宅基地坐南面北,原告在此宅基内建砖混结构平房80平方米。
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惠某某东位于西安市高陵区西组拥有宅基地一院(四至为:
北邻道路,南邻耕地,东邻惠双龙,西邻胡某某,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
高某某用(2013)第073227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惠某某负担,且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惠某某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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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高陵区土地确权拆迁补偿政策,高陵区拆迁政策
内容投稿:邵桂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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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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