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算转让吗还是拆迁补偿,对拆迁补偿以货币安置的方式的权益进行转让以后是否能以不当得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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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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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督导律师团队负责人。有36年法律工作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拆迁算转让吗还是拆迁补偿,对拆迁补偿以货币安置的方式的权益进行转让以后是否能以不当得利起诉

一、对拆迁补偿以货币安置的方式的权益进行转让以后是否能以不当得利起诉

拆迁补偿货币安置权益转让后,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拆迁补偿权益转让的合法性

▷ 拆迁补偿权益,包括货币安置权益,通常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被拆迁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这部分权益进行处分,包括转让。

▷ 转让行为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转让行为有效。

2)不当得利起诉的条件

不当得利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

起诉条件:若转让后,受让人因某种原因(如转让协议无效、被撤销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获得了不当利益,且该利益的获得造成了原被拆迁人的损失,则原被拆迁人有可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受让人。

3)具体情形分析

转让协议有效情形:若转让协议有效,且受让人已合法取得拆迁补偿货币安置权益,则原被拆迁人通常不能以不当得利起诉受让人。

转让协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若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法规、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且受让人因此获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原被拆迁人的损失,则原被拆迁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受让人,要求返还所得利益。

二、土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是补偿给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对其丧失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补偿。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到土地补偿费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可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提留用于发展本村经济或公共设施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

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房屋被拆迁有安置费吗?

1、房屋被拆迁不一定有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一般说来,拆迁安置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搬迁补助费;

(2)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3、拆迁安置费标准的计算方法: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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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算转让吗还是拆迁补偿呢,拆迁算房改政策吗

内容投稿:张安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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