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资产确实包括土地使用权。以下从法律定义、具体范围及法律依据三个维度进行详细说明:
1)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其中不动产的核心特征是不可移动性。土地使用权作为对国有或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其客体为不可移动的土地,天然符合不动产的物理属性。
2)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1. 权利性质
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用益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赋予权利人对特定地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该权利虽可依法转让或抵押,但其行使始终依附于土地本体,符合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特征。
2. 登记制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权属登记。登记簿明确记载权利人、坐落位置、用途等关键信息,与房屋所有权登记形成完整的不动产权属体系。
3. 经济价值独立性
在房地产市场中,土地使用权价值可通过地价评估单独量化。例如,城市黄金地段商业用地使用权拍卖价格往往高于地面建筑物本身,印证了其作为独立资产的经济属性。
3)法律依据与实践体现
1.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附着物应一并处分,反向印证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共同构成不动产整体。
2. 司法实践
法院审理涉及土地纠纷案件时,均将土地使用权纳入不动产范畴进行裁判。
3. 行政实践
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统一记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已建立一体化确权机制。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产物。新准则下,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对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进行区分,都要通过统一设置的“使用权资产”科目进行处理。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条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第六十六条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该成本包括什么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一块地用于自用自营,盖个办公楼或者盖个酒店自己经营这种。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就是,企业外购建筑物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应该以合理的方法把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但是如果难以合理分配,就全部计入固定资产。 另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能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作为存货来核算。 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单独做为无形资产,除非改变使用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有些国有土地单独估价入账的特殊处理如固定资产。 随同房产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含在房产价值中,如固定资产。但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评估。
✎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华制衣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淄博齐华制衣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6月23日起至起诉之日的土地占用费1300000元;
2、判令被告自起诉之日每年按128868元向原告支付土地使用费;
3.请求判令被告淄博齐华制衣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4年6月22日,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受让取得位于临淄区辛化路西面积5385.23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证号为淄国用字(2004)第E00723号,自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受让至今,淄博齐华制衣有限公司一直占有、使用该土地,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每年都向其催要占用费,但淄博齐华制衣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
被告淄博齐华制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齐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占用费1316786元,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葛某某、侍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葛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1、确认坐落于凤阳县的房地产(房屋产权证号:凤20××59;土地使用权证号:20141798)为葛某某、侍某某共同共有;2、侍某某立即协助葛某某将上述房地产的产权变更登记为葛某某、侍某某共同共有。
综上,案涉房地产系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生产经营所得购置,应属双方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
被告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葛某某将位于凤阳县的房地产(房屋产权证号:凤20××59,土地使用权证号:20141798)变更登记为原告葛某某、被告侍某某共同共有。
✎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鄯善金汇选冶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金汇铸管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确认位于被告地面上的煤气柜归原告所有。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权属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告交清土地出让金后,在鄯善县国土资源局(现为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取得了鄯国用(2013)第0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案件受理费22,940.00元,由原告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负担,驳回原告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为什么,土地资产的含义
内容投稿:方依芮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