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抛荒地被开垦后的确权处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明确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则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程序确定,并完成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明确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
1.所有权归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抛荒地被开垦后,其所有权依然归农村集体所有,而非开垦者个人。
2.使用权确权方式:
▷地方规定与约定:若当地村集体有针对开垦荒地的村规民约或会议决议,且对使用、收益分配等有明确规定,开垦者可依据此约定主张使用权。
▷ 签订承包合同:开垦者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如承包期限、费用、土地用途等,以此确定使用权。
▷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荒地,需先通过协商或政府处理解决争议,再按照正常途径确定使用权。
2)分类处理开垦的抛荒地
1. 符合规划且未破坏生态的:
▷ 若开垦的抛荒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未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将其纳入合法管理范畴。
▷ 在某些地区,根据地方政策,可能允许开垦者继续耕种,但需在确权时明确其权益受限,如不能随意流转、抵押等。
2.不符合规划或破坏生态的:
▷ 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开垦抛荒地,应责令开垦者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土地原状。
▷ 若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修复费用。
3.存在权属争议的:
▷ 若开垦的抛荒地涉及权属争议,应暂停确权工作,待争议解决后再行处理。
▷ 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权属争议。
3)确权程序与后续管理
1.确权程序:
▷申请:开垦者需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为村委会)提交确权申请,包括开垦时间、面积、位置等证明材料及申请理由。
▷ 审核: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看荒地情况,核实信息,并可能征求其他村民意见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公示:审核通过后,村委会将拟确权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15天。期间,其他村民如有异议可向村委会提出。
▷ 登记发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村委会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实地核查无误后,再报县级政府审批。最终,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书,完成确权。
2. 后续管理:
▷ 签订协议:对于允许继续耕种的开垦抛荒地,应与开垦者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土地监管机制,加强对开垦抛荒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谁造林谁拥有(期限以当地村镇合同为准),谁经营谁受益。2、对个人造林育林的,享受当地信用社小额贷款扶持政策,金融部门要提供小额贷款、联保贷款、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3、被当地林业部门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国家造林补贴试点范围内的造林地块,并达到了国家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要求,可以享受国家“三北防护林”、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国家造林补贴政策,以及可以申请造林贴息贷款。补贴标准就是造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的造林苗木补助费政策。一、承包人的责任:
1、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2、承包期满,承包人对原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优先承包权。3、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4、承包人只享有按原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不得在承包地上毁田打坯、建房、葬坟和开矿。二、承包荒山的优惠政策:
1、承包荒山一般是要跟荒山所在的村委会或者村集体提出承包要求,并签订承包协议,另外再向林业局、土地局备案。如果没有取得承包权,最好不要投入经营
免得后期骑虎难下
2、承包荒山没有具体的补贴资金,但是有优惠政策,一般是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
当然一些地方还有一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的补助,像整地修路等,但不是每个地方都有
3、经营开发荒山前期一般投入较大,要做好充分的资金准备,除了承包、购买荒山的费用外,前期开发投入主要包括整地、栽植、修路、水电等费用。其中水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非常大,几乎占到了全部投入的80%
4、经营项目一般以林果种植的回报率高,条件成熟的也可以做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同时也可以做林下种植和养殖,申请国家的林下经济项目补贴资金,规模要求不一,一般100-300亩之间
再者,承包者在开发荒山之前,首先应请林业专家根据荒山的土壤条件、承包期限等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土地丢荒后是否还属于自己,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农村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即便丢荒,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承包方。
但如果是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耕地,发包方可以组织代耕。
承包方要求耕种时,应当返还。
若是宅基地,只要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即使房屋闲置、土地丢荒,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农户。 不过,若土地丢荒违反土地用途管制等规定,可能面临被依法收回的风险。比如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丢荒,政府有权依法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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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抛荒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理的,国家关于抛荒地怎么处理
内容投稿:章丽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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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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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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