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拆迁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主体不适格导致的合同无效
1. 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资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必须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若拆迁人未取得相应资格即签订拆迁合同,该合同无效。
2. 被拆迁人主体资格存在问题:被拆迁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若被拆迁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且未获得合法授权,其签订的拆迁合同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合同无效
1. 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若拆迁人在签订合同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被拆迁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
2. 胁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若拆迁人以给被拆迁人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被拆迁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拆迁合同,该合同无效。
3. 虚假意思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该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的合同无效
若拆迁合同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即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该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导致的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拆迁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无效。
5)违背公序良俗导致的合同无效
若拆迁合同存在显失公平、严重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有以下情况的拆迁协议无效:
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
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1)房屋拆迁是行政补偿吗
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法律规定的八种法定指定行政诉讼情况。、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2)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拆迁许可证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7、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3)被拆迁人包含哪些
拆迁范围内哪些人可以被认定为被拆迁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
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在拆迁公告前是否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拆迁协议无效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
1.主体不适格:若拆迁方未依法取得拆迁许可等相关资质,或被拆迁人不具有签订协议主体资格,协议可能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协议可撤销或认定无效。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
4.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例如通过协议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等。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看似合法的拆迁协议,实则为逃避法定义务等非法目的。
一旦被认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刘某某与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与原告在2005年12月25日签订的《前门大街及东片保护整治发展工程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为无效协议。
综上:
被告在2005年12月25日向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拆迁协议》里的内容并不是被告真实意思的表达,利用原告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原告签订了《拆迁协议》而达到在原告的住所地实施真正的商业商居混合用地的拆迁目的,被告无权代扣原告房改购房款2159元,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居住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归原崇文区政府所有归区房屋管理局管理房屋并收取每月房屋租赁费用,由于:
《03判决书》证明:
被告获取的《许可证》不存在区政府的授权委托书,故:
由于没有区政府的授权委托书该项目的拆迁行为是被告企业的个人行为,被告采取欺骗手段订立格式《拆迁协议》骗取原告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被告签订了实际属于商业商居混合用地性质的《拆迁协议》,被告提供的格式《拆迁协议》违反了《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第470条第(7)款,第497条第(2)款等规定,因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拆迁协议》为无效协议。
本诉案件受理费2101.54元,由原告刘某某负担(已交纳),驳回原告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孙某某、刘某某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孙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
依法确认原告孙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赔偿原告拆迁损失825300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刘某某答辩称:
原告的起诉无依据,双方是秉着诚信原则达成的买卖合同,买卖过后,原告将相关证件的原件交给了被告,且买卖后被告也缴纳了契税,双方买卖合同履行达22年之久,被告也在该房屋中居住了22年,此期间,原告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加盖,原告在22年的时间里没有向被告主张权利,但是在拆迁利益的驱使下,又向被告主张权利,有违诚信原则。
确认原告孙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所签订的关于青岛市黄岛区王台前村宅基地房屋4间(地号:
GV1-50-XXX)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孙某某255233元。
✎王某某与王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某于1994年5月26日签订的《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中拆迁面积为9.6㎡的一间房的部分无效;
2.请求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1994年工商银行总行因建设办公楼对涉案房产进行拆迁,被告中国工商银行与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某在原告及产权人王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以王某某、王某某、所有的三间房以及借住给王某某的一间面积为9.6㎡的房产置换了XXX号以及XXX号房屋四间。
案件受理费414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已交纳),驳回原告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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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合同怎么证明无效呢,拆迁合同怎么签
内容投稿:蒋皓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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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