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用地征收怎么补偿,村里的地租过来种菜 现在大棚要被占用 赔偿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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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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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不动产征收 行政诉讼业务领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案件

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大棚用地征收怎么补偿,村里的地租过来种菜 现在大棚要被占用 赔偿给谁

一、村里的地租过来种菜 现在大棚要被占用 赔偿给谁

大棚被占用征用时,赔偿应主要给予大棚的承租人,同时土地出租人也会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具体分析如下

1)对土地承租人的补偿

1.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大棚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地上附着物,其补偿金额需根据大棚的建造材料、结构、使用年限及折旧等因素,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同时,大棚内的青苗,如蔬菜等,也将根据种类、生长阶段及市场价格获得相应补偿。

2. 搬迁与安置补偿:若因征用导致大棚需要搬迁,承租人有权获得搬迁费,包括大棚内设备、物资的搬迁费用。在寻找新经营场地期间,承租人还可能获得临时安置费。

2)对土地出租人的补偿

1. 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按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计算。

3)其他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中,若有关于征收和补偿的条款,双方应按约定执行。

2. 大棚合法性:承租人需确保大棚建设获得必要许可或符合规划要求,非法建筑可能无法获得全额补偿。

3. 协商与维权:承租人与出租人应积极与征收方沟通,提供评估报告和相关证据,表达诉求和期望。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二、蔬菜大棚被强拆怎么办

蔬菜大棚被强拆的处理具体如下:

1、只有用于非农业生产的大棚房才是违法建筑,才会被予以强制拆除、不给任何补偿。对于农用大棚房则是不能随随便便以违法建筑的名义拆除的,被拆迁人的蔬菜大棚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2、对于一些合法的农用大棚房则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强制拆除,如果违法强拆,则是需要予以赔偿的。如果相关政府违反法定程序强拆农用大棚房,则可以起诉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的蔬菜大棚被非法强拆,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大棚被占地征用了一般怎样补偿

大棚被占地征用,补偿通常涵盖以下几方面:

1.土地补偿费:

依据该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规定倍数补偿给土地所有者。

2.安置补助费:

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对大棚的建筑材料、设施等进行补偿,如棚体结构、保温材料、灌溉设备等,按其实际价值评估确定。

4.青苗补偿费:

考虑大棚内种植作物的价值,对处于生长阶段的青苗予以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各地不同,一般由省级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来确定补偿数额。

被征地农民有权知晓补偿依据、标准等情况,若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田某某、济宁市北湖度假区许庄街道孙某某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87元,由上诉人田某某负担。

田某某、济宁市北湖度假区许庄街道孙某某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10元,由上诉人田某某负担。

张某某某、济宁市北湖度假区许庄街道孙某某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张某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继续履行《土地租用协议》,向上诉人支付土地租赁费21868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47元,由上诉人张某某某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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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大棚用地征收怎么补偿的,大棚占地赔偿标准

内容投稿:俞小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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