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死后土地流转吗,村里死去的老人会重新分配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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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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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 房屋征收补偿

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村民死后土地流转吗,村里死去的老人会重新分配土地吗

一、村里死去的老人会重新分配土地吗

村里死去的老人土地是否会重新分配

村里死去的老人土地不一定会重新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承包地的处理

1. 家庭承包方式

一般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当农户中的老人去世,只要该农户还有其他成员,承包地继续由其他家庭成员经营,土地不会重新分配

家庭消亡:若老人去世后,农户无其他成员,即家庭消亡,承包地将由发包方(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回,此时土地会重新分配

2. 其他方式承包

▷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也可以继承。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不会重新分配

2)宅基地的处理

房屋存续: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若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的房屋仍然存在,则该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继续由继承人使用,土地不会重新分配

房屋灭失:若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倒塌、拆除等灭失,宅基地的使用权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此时土地会重新分配

3)特殊情况说明

土地确权与继承:农村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和登记。老人去世后,其遗留下的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子女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村里有权把土地收回吗

村里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能收回农民的土地。在正常的承包期内土地属于农民自己所有。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不收回承租土地的使用权

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给承租人以合理补偿。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一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三、农村土地人死后还有使用权吗

农村土地分多种类型,情况不同结果有别。

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以户为单位承包,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承包关系继续,土地使用权仍保留;

若整户消亡,土地会被发包方收回。

而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意味着能延续土地使用权。

另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能继续承包。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民死后土地流转吗,村里死去的老人会重新分配土地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村民死亡后土地归属,村民死亡后,自留地归谁

内容投稿:汤春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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