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农民如何确权使用,土地被征收找不到相关资料怎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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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静律师

吕静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土地征收农民如何确权使用,土地被征收找不到相关资料怎么确权

一、土地被征收找不到相关资料怎么确权

土地被征收但找不到相关资料时,可通过以下步骤确权

1)了解确权依据与流程

1. 法律依据:土地确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了土地权属的确认原则和程序。

2. 确权流程:确权通常包括申请、审核、公示、颁证等环节。即使找不到原始资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土地权属。

2)收集替代性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身份及与土地的关联性。

2. 历史使用证据:如老土地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等,这些材料虽非直接权属证明,但能辅助证明土地使用历史。

3. 证人证言:寻找了解土地历史使用情况的村民、村干部等作为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或接受调查询问。

4. 政府调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查,通过实地勘查、历史档案查询等方式,获取土地权属信息。

3)申请确权与争议解决

1. 提交申请: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土地确权申请,并提交上述收集到的证明材料。

2. 审核与公示: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勘查,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 争议解决: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争议解决后,再行确权颁证。

4)特殊情形处理

1. 因征地引发的权属变更:若土地已被征收但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需结合征收协议、补偿安置方案及实际占用情况综合判定。已签订征收协议的,原则上以协议约定为准;未签订协议的,仍按原权属关系确权。

2. 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土地,可通过村民会议决议、司法裁判文书或政府调处意见作为确权依据。

二、没确权的土地怎么解决

没确权的土地的解决方法如下:

1、土地存在纠纷未被确权,因待争议解决之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土地确权过程中遗漏未被确权的,可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确权登记

3、土地属于农民擅自开荒地或土地面临拆迁、征收未被确权的,村集体通常会将这些土地进行回收处理。土地确权怎么办理1、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4、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一般被征用土地要怎么确权

征收的土地权益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确权,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查确认工作。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征收农民如何确权使用,土地被征收找不到相关资料怎么确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征收农民的权利,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农民安置问题

内容投稿:庞霖翔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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