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家庭内部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宅基地与房屋的补偿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则属于村民私有财产。因此,在宅基地拆迁时,宅基地的补偿款通常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分配给宅基地使用人。但是,房屋的补偿款则归房屋所有人,即村民所有。
2)家庭内部成员平等享有补偿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只要家庭成员在拆迁前对宅基地或房屋享有合法权益,就应当平等参与补偿款的分配。
3)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方案
对于家庭内部如何具体分配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通常需要家庭成员之间通过充分协商,根据各自对宅基地和房屋的贡献、实际居住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村集体或相关部门的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家庭内部分配,应首先明确宅基地与房屋的补偿归属,确保家庭成员平等享有补偿权益,并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具体规定如下:
1、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2、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3、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为征收方将补偿金直接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该组织将补偿金支付给村民。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即归属承包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征收方需要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郭某某、郭某某等共有物分割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原告郭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郭某某华、郭某某林向原告支付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140000元。
2.判决被告郭某某华、郭某某林向原告支付地份征收补偿款50071元。
3.判决被告郭某某华、郭某某林向原告支付自留地征收补偿11000元。
将被告已经支付给原告的100000元补偿款在第1项内容上扣除,按五人份额分配,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140000元,征地补偿款50071元,自留地征收补偿11000元。
被告郭某某华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41108.33元给第三人郭某某,被告郭某某华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41108.33元给第三人郭某某。
✎熊某某、唐某某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熊某某、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在分配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时,应给付二原告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同份额的待遇(2020年4月分配款共计10000元);
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016年1月11日,原告唐某某出生,户籍跟随原告熊某某落户在被告集体经济组织内,在管理上和生产生活上二原告均在被告区域范围内活动,二原告是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被告凤凰街道谷源社区周某某居民小组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熊某某、唐某某支付征地补偿款5000元/人,共计10000元(在实际分配时,如参与分配的人数发生变化,则原告熊某某、唐某某的实际分配金额以土地征收款分配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人数的计算结果为准),原告熊某某、唐某某在征地补偿款分配时与被告凤凰街道谷源社区周某某居民小组组某某享有平等的分配权。
✎周某某与凉州区和平镇南园村第二村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南园村二组给周某某分配安置补偿款34814元;
2、判令南园村二组给周某某分配45平方米楼房(3800元/平方米×45平方米=171000元)、50平方米商铺(5000元/平方米×50平方米=250000元),合计421000元;
3、判令南园村二组给周某某支付商铺租金10158.73元。
周某某系本组集体组织成员,但本组组长及村委会以乡规民约为由,拒绝向周某某分配补偿款及住宅楼、商铺。
凉州区和平镇南园村第二村民小组分配给周某某住宅楼45平方米、商铺50平方米或两项共计现金421000元,于给本组其他村民下一次分配楼房和商铺时同时履行,凉州区和平镇南园村第二村民小组自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分配给周某某安置补偿款3481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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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配的,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2019-8-18
内容投稿:时芮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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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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