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土地使用权怎么办,承包地四至范围之内的土地没有确权 2025年国家政策怎么规定 使用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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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土地使用权怎么办,承包地四至范围之内的土地没有确权 2025年国家政策怎么规定 使用权归谁

一、承包地四至范围之内的土地没有确权 2025年国家政策怎么规定 使用权归谁

承包地四至范围内未确权的土地,在2025年国家政策下,其使用权归属及确权方式可归纳如下

1)使用权归属原则

1. 承包合同优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归属于承包合同中明确的承包方。若原承包合同已明确四至范围,即使部分土地未确权,使用权仍归原承包方。

2. 历史权属参考:若承包合同未明确四至或存在争议,可参考历史权属凭证(如老土地证、村集体台账等)及村民指认结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使用权归属。

2)2025年国家政策导向

1. 延长承包期限:2025年政策延续“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规定,为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土地保障。未确权的土地若在承包期内,使用权仍归原承包方,直至承包期满。

2. 深化三权分置:政策鼓励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允许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未确权的土地可通过流转实现经营权转移,但需确保流转程序合法,保障原承包方权益。

3. 完善确权登记:政策要求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对未确权的土地,可通过实地勘察、测量绘图、审核公示等流程完成确权登记,明确使用权归属。

3)未确权土地的处理流程

1. 收集证据:包括历史凭证、权属来源证明、村民指认记录等,为确权提供依据。

2. 实地勘察与测量:邀请专业机构或村民共同参与,精确测量土地位置和范围,绘制详细测量图。

3. 协商与调解:土地相邻各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请求村集体、乡镇政府调解,共同确定土地四至界限。

4. 确权登记:依据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乡村有权将村里的土地承包给个人吗?

乡村政府没有直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给个人的权利。村委会在没有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擅自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乡村政府可以对土地承包进行监督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三)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 (一)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二)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三)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第十条 (一)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三)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三、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

(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1、申请登记。

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

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l份;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

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

④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

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册的复印件;

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地土地使用权怎么办,承包地四至范围之内的土地没有确权 2025年国家政策怎么规定 使用权归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承包地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手续,承包地使用权属于个人财产吗

内容投稿:潘中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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