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申请必须交吗,国有土地转让的六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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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芳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深耕征地拆迁一线,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办理案件超过800件,经历了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迭代更新,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政策,尤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经验丰富,多起案件入选过典型案例、更有二审改判案件、并促成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等,专业突出、成绩斐然。 陈律师更是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科学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始终致力于构建客户信任关系、服务客户,能多维度解决当事人法律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好评。同时,陈律师也注重普法宣讲,开展对杭州市等当地被拆迁户的普法宣讲,针对征地拆迁的核心政策并与当地征拆实际相结合,给当地被拆迁户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取得不凡的普法效果。

土地转让申请必须交吗,国有土地转让的六个步骤

一、国有土地转让的六个步骤

国有土地转让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转让申请与资料准备

1. 转让方需向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2. 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土地转让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原土地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已投入土地开发建设的资金证明等。

2)受理审查与地价评估

1.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保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审核土地转让的合法性。

2. 管理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对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确定基准价格,评估结果需经管理部门确认。

3)确定转让方式与签订合同

1. 根据土地性质和转让条件,确定转让方式,如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

2. 转让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4)缴纳税费与完税证明

1. 转让双方需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增值税、印花税等。

2. 取得完税凭证,作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必要材料。

5)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1. 转让双方持转让合同、完税凭证、原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 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注销原土地使用证,为受让方核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6)特殊情况处理与后续手续

1. 若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需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进行转让。

2.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需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吗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材料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原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地上建筑物未建成的需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投资情况证明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出让合同书复印件);

4、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

5、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转让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双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新测量的宗地图;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申请必须交吗,国有土地转让的六个步骤”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申请必须交吗现在,土地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内容投稿:俞洁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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