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在工作期间参与办理征拆案件百余件,覆盖山东、河南、湖北、陕西、贵州、福建、四川、天津、广西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实务经验丰富。
已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需再进行确权登记,但特殊情况仍需考虑。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背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旨在整合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实现两证合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同时包含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信息,是不动产权利的唯一合法证明。
2)已有两证的一般情况
1. 无需重复确权: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后,若已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且信息准确无误,通常无需再进行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已涵盖了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权利的登记信息,具有法律效力。
2. 证件保管:尽管无需重复确权,但建议妥善保管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以备不时之需,特别是在涉及房产交易或权属变更时。
3)特殊情况下的确权需求
1. 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完全实现两证合一,仍存在分别发放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情况。此时,即便已有房产证,若需明确土地使用权益,仍需办理土地使用证或进行确权登记。
2. 政策变化或规划调整:政府可能对农村土地使用进行新规划或调整,原合法土地使用证可能需按新规定重新确权。若土地性质、面积等发生变化,也需进行确权登记以更新信息。
3. 权属争议或交易需求:在存在权属争议或涉及房屋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时,确权登记是明确权益、确保交易合法合规的必要手段。
法律分析: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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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有土地使用权还要确权吗为什么,有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建房吗
内容投稿:尤振
内容审核:王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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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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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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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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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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