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回迁土地使用权,回迁房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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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回迁土地使用权,回迁房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一、回迁房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回迁房的土地性质既可能是国有土地,也可能是集体土地,这主要取决于原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及拆迁安置政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基于原土地性质的判断

1.国有土地上的回迁房

▷ 当原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其占用的土地通常属于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这为国有土地上回迁房的合法性提供了基础。此时,回迁房的土地性质自然延续为国有,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发证。

2.集体土地上的回迁房

▷ 若原被拆迁房屋位于农村或未纳入城市规划的区域,其土地多属集体所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部分集体土地可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后用于回迁房建设,但仍有部分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例如,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若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回迁房且未改变土地所有权归属,则该类房屋仍占用集体土地。

2)基于拆迁安置政策的判断

1.政策主导下的土地性质转换

▷ 政府实施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时,常通过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此时建设的回迁房必然具有国有土地属性。

2.政策例外

▷ 部分地区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自主开发建设回迁房,这类项目可能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但需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定。

二、回迁房多久可以卖

回迁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进行买卖。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回迁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房屋不准交易的情形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可能大多数的朋友对于什么是回迁土地的概念不清楚,也就直接导致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也就不知所云。

其实回迁土地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偿给曾经占据着这块地的主人的一块地。

回迁的概念其实是来源于拆迁,我们对于拆迁比较了解,对回迁就比较陌生。

那么既然涉及到赔偿,肯定是有计算依据的,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它的计算方法。

一、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

回迁房房产年限(土地使用权)按合同约定计算,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一百五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回迁土地使用权,回迁房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回迁土地使用权怎么算,拆迁回迁房产权

内容投稿:赵菲乐

内容审核:李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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