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卡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战能力,尤其擅长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征收拆迁群体性案件、企业拆迁案件、养殖场拆迁、旧城改造更新纠纷、宅基地相关纠纷、强制拆除纠纷及违法建设纠纷案件。其凭借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在行政诉讼领域树立了卓越的专业形象,对各类复杂拆迁与行政争议案件有着独到的见解与解决方案。
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完成土地权属转移,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股权收购方式
1.股权转让合法性:公司股权可依法转让,包括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需遵守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外部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 操作流程:
▷ 审查目标公司章程,确认股权转让限制;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3.土地权属转移效果: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权,间接取得其名下土地使用权,无需直接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但需确保目标公司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2)资产收购方式
1.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 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如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等;
▷ 划拨土地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
2.操作流程:
▷ 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 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3. 直接取得土地权属:通过资产收购方式,公司可直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需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较长的审批周期。
3)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1. 尽职调查:在收购前,应对目标公司或土地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规划用途、抵押担保等情况,确保无潜在法律风险。
2. 合规审批:根据收购方式的不同,需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股权转让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
3. 合同保护:在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2、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3、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政府优先购买
4、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
5、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
6、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
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
“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
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2.抵债。 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
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
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
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收购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公司要完成土地权属转移是否可以收购”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如何收购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收购有土地的公司的股权
内容投稿:滕乐
内容审核:王利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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