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移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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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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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房屋土地征收 行政处罚

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土地使用权转移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办理转移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办理转移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办理转移,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严格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基本条件

1. 政府批准:划拨土地的转移必须事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确保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要求。

2. 使用者资格:转让方需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3. 产权清晰:转让时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且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需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

4. 出让合同与出让金:通常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收益抵交。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程序

1. 申请与受理: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包括土地流转申请书、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明等材料。

2. 审核批准与评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土地权属,审查流转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委托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价值评估。

3. 补缴土地出让金与签订合同:根据评估结果和当地标准,计算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之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持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产权的变更登记。

3)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在特定条件下,如转让的土地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等特定项目,或转让后土地用途保持不变,经批准可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需将转让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吗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哪办?

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以向直接向当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没有上述材料的,应先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并提交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有遗嘱或夫妻财产约定的,也应提交。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移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办理转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转移怎么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随房产转移而转移

内容投稿:冯雨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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