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土地租赁可以转让,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转让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2)土地租赁转租
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后,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的前提下,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但需注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原有的租赁合同。
无论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还是土地租赁的转租,均需依法进行并满足特定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分析:
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是合法的。
1.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可以对自家的土地转让、出让、买卖给非农业建设人群,这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但是如果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村、农村合作社等)的话是合法的。
3.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私下建设,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且占用农村耕地的,政府是有权收回土地并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租赁,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租赁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马某国与米某松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2020)鲁0105民初5134号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马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土地转租赁合同》;
2.判令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搬离涉案土地;
3.判令两被告支付2018年8月30日至实际退租之日的租金及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以应付租金为基数,从2018年8月30日起至两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市场贷款利率计算);
4.判令两被告恢复土地原状;
5.判令涉案土地地上物归原告所有;
6.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7年8月25日,原告与马店四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涉案土地由原告承租,并明确约定了土地转租权,因原告承租计划有变,遂将该涉案土地转租给两被告并于2017年8月30日与两被告签订《土地转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范围同原告与马店四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一致,租金每年15万元,缴纳时间为原告应向村小组缴费的前10日。
被告徐某某、被告米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某某利息损失(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徐某某、被告米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某某土地占用使用费(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照年租金15万元标准计算)。
✎张某某、宿松县佐坝乡碧岭村杨某某村民小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张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驳回杨某某组的原始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错误适用《民法典》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的规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张某某负担。
✎向鉴某某、董某某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鉴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于2015年7月9日签订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
2、被告向原告支付其私下转租所获得的利益(具体金额以法庭查明为准);
3、被告及第三人清远市益可涂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第三人清远市益可涂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住所地,将该注册住所地变更到其他场所;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另外,为方便原告日后使用、出租该租赁地块,被告及第三人清远市益可涂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尽快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第三人清远市益可涂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住所地,将该注册住所地变更到其他场所。
驳回原告向鉴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75元,由原告向鉴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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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可以出售吗?,土地使用权在期限内可以出租,转让,抵押
内容投稿:贺璇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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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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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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