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折旧吗,租赁土地后自建固定资产可以按租赁期折旧吗

咨询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折旧吗,租赁土地后自建固定资产可以按租赁期折旧吗

一、租赁土地后自建固定资产可以按租赁期折旧吗

租赁土地后自建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需根据土地租赁方式及自建固定资产的性质来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租赁土地上的自建固定资产不能按租赁期折旧。

1)土地租赁方式的影响

1. 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方式下,企业仅获得土地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因此,租入方不能对租入土地本身计提折旧。对于在租赁土地上自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应按照固定资产本身的性质和使用年限来计提,而非租赁期。

2. 融资租赁:虽然融资租赁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但土地作为特殊资产,其融资租赁并不常见,且即便存在,土地使用权仍应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而非折旧。自建固定资产的折旧则依据其自身性质和使用年限来确定。

2)自建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

1. 折旧政策:企业应根据自建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并确定合理的折旧年限。折旧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和合理性,以反映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

2. 折旧与租赁期无关:自建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基于其使用寿命和损耗情况来计提的,与土地的租赁期无直接关系。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自建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与土地租赁期等同起来。

3)特殊情况的处理

▷ 若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租赁期满后资产归出租方所有等,这可能影响自建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但即便如此,折旧仍应基于资产本身的使用寿命和损耗情况来计提,而非单纯依据租赁期。

二、土地可以折旧吗

法律分析:

对于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提取折旧。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2、而企业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在商业活动中,租赁场地是很常见的事儿。

很多人租场地做生意,付了租金后,却突然被出租方告知还要计算折旧费,这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租金已经是使用场地的费用,为啥还要算折旧费呢?这折旧费到底该不该收,怎么收,相信很多租户心里都有这样的疑问。

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租赁场地付租金后是否还计算折旧费这个问题。

一、折旧费的含义及常见情况

折旧费指的是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的那部分价值。

在租赁场地场景里,场地的建筑、装修、设备等随着时间推移会有一定的损耗,这就产生了折旧。

一般来说,如果租赁场地时,场地里的设施设备等是由出租方提供的,在使用过程中这些东西会有磨损,出租方可能就会考虑折旧费。

比如,租户租了一个带有办公桌椅的办公室,这些桌椅在租户使用过程中会慢慢变旧,这就产生了折旧。

不过,这并不是说只要有损耗就一定会计算折旧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折旧吗,租赁土地后自建固定资产可以按租赁期折旧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折旧吗怎么算,出租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内容投稿:尤彤雯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折旧吗,租赁土地后自建固定资产可以按租赁期折旧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6年07月2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6年07月2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6年07月2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6年07月2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6年07月2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6年07月2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7月2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6年07月2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6年07月2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6年07月21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限制吗,土地使用权可以永久转让给别人吗

26年07月21日
土地使用权出租摊销吗,土地使用权税务可以摊销吗

26年07月21日
集体土地转让收税嘛,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交什么费

26年07月21日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办,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

26年07月21日
土地使用权入股如何作价,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流程

26年07月21日
房子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房产证上写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26年07月21日
广州市集体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租赁管理办法

26年07月21日
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给予补偿吗,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26年07月21日
拆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买的人要付法律责任吗

26年07月21日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司法拍卖吗

26年07月2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2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2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2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2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2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2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2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2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2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2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