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三十年前拆迁款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若拆迁程序合法且补偿已到位,则难以要回;若存在违法情形或补偿未到位,则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1)拆迁程序合法性与补偿到位情况
1. 拆迁程序合法:若三十年前的拆迁行为严格遵循了当时的法律法规,包括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与公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等程序,且这些程序均合法有效,那么拆迁行为本身是合法的。
2. 补偿已到位:在拆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如果政府或拆迁方已经按照补偿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了合理的拆迁补偿款,且被拆迁人已经接受并使用了这些补偿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款已经成为了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
2)存在违法情形或补偿未到位的情况
1. 违法拆迁:如果三十年前的拆迁行为存在违法之处,如未依法进行公告、未给予合理补偿、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进行拆迁等,那么被拆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拆迁决定或主张其他合法权益。
2. 补偿未到位:即使拆迁程序本身合法,但如果补偿款未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到位,或者存在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不合理等问题,被拆迁人仍然有权要求政府或拆迁方给予合理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补偿未到位或存在争议,那么有可能追回部分或全部拆迁款。
3)诉讼时效与证据收集
1. 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但涉及不动产物权的不受此时效限制。在长时间过去后,如果完全超出法定的维权期限,且不存在时效中断等法定事由,维权成功的难度会很大。
2. 证据收集:无论选择哪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都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可能包括拆迁公告、补偿协议、支付凭证、相关法律法规等。
法律主观:
1、按照拆迁政策,只有有产权证或 没有产权证 但有合法的建造手续的房屋在拆迁时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货币补偿和 拆迁安置房 只能二选一,安置房的面积一般按照被拆迁户的人口进行确定
3、拆迁后需要办理签订协议、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等手续。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 办法》 第二十条征地房屋拆迁,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
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手续确定的用途为准。房屋面积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关机关依法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 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1、政府支付拆迁补偿款之后不可以将补偿款要回去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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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款给了还能追回吗怎么办,拆迁款可以退吗
内容投稿:唐夏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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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