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数年的职业过程中,共代理各类案件上百宗,专业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拆迁纠纷及重大刑事案件。
拆迁时没有一点土地的农民,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算作失地农民。具体分析如下:
1)失地农民的判定标准
1. 土地被征收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失地农民通常指因国家建设需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收,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的农民。大部分农用地一般认定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例如,当地人均耕地1亩,某农户人均耕地因征收后低于0.3亩,通常可认定为失地农民。
2. 户籍情况:通常要求是被征地所在村(组)的农业户籍人员。
2)拆迁与失地农民的关系
1. 仅涉及房屋拆迁:若拆迁仅涉及房屋,而土地未被征收,则农民不算失地农民。因为此时农民仍保留有土地,未失去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
2. 房屋与土地同时被征收:若拆迁同时伴随着土地被征收,且符合上述失地农民判定标准,即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则农民属于失地农民。此时,农民不仅失去了房屋,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3)失地农民的补偿与保障
1. 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 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可采用货币安置、重新安排宅基地、房屋置换等多种形式。
3. 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长远生计。
失地农民是被政府征收了全部土地的农民或者被政府征收了部分自己的承包地,导致本人所在的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土地依法被征收的农民可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陈何根、操基贵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陈何根、操基贵、陈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双塘组、新塘组、新桥组“按人口分配”土地征收款方案无效,支持按《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确定面积分配征收补偿款。
2、补偿款由三部分组成,即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审法院没有查清征收土地补偿款的组成部分,安置补助费是保障被征收地承办经营土地农民以后生活,不是给所在村民小组没有承包农田的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陈何根、操基贵、陈某某负担。
✎何某某、德清县钟管镇茅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德清县钟管镇茅山村北村前会龙桥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何某某上诉请求:
1.判令茅山村合作社、会龙桥小组给付何某某征地农民基本保障费33391元,另判令茅山村合作社、会龙桥小组承担何某某直接损失19479元,误工费2000元,以及后交的2个指标的养老保险费12000元,以上共计66870元;
2.二审诉讼费用由茅山村合作社、会龙桥小组承担。
3.2006年小组征用面积合计30.445亩,有原来的会龙桥组组长何某某签字,平均每户有一个失地养老保险指标,平均1亩分配1个指标,(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的通知[2006]11号及茅山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人员分配表中指出的1亩田1个失地指标,而不是茅山村合作社、会龙桥小组所说的1.15亩1个失地指标。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72元,由上诉人何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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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算失地农民吗 怎样赔偿的,拆迁土地算钱吗
内容投稿:陶慧丹
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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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