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流转村民土地使用权,村如何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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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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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地产 商事仲裁

宋晓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数年的职业过程中,共代理各类案件上百宗,专业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拆迁纠纷及重大刑事案件。

如何流转村民土地使用权,村如何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一、村如何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村如何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主要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流转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具体推进方式如下:

1)明确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签订书面合同。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2)制定并执行土地流转程序

1. 拟定流转方案: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土地流转方案,包括流转的地块、面积、方式、年限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2.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土地流转方案进行表决,需占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案方可通过。

3. 公布流转方案:流转方案送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村民经常出入的地方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4. 投标与签订合同: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招投标,价高者得。投标完成后,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5. 资料存档与备案: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合同书需保存,并将土地流转情况送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及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3)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1. 合法资质审核:对土地流转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双方均具备合法的土地流转资格。

2. 价格评估与信息发布:流转土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同时,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发布,确保流转信息的公开透明。

3. 监督与管理:土地流转过程中,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流转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措施,村可以有序、规范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农村土地流转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指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法律跪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

对于农民而言,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以此获取一笔租金收入。

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做个分析总结。

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

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

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

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

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6、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变卖或者折价抵偿,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西李家庄村民委员会、魏某某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西李家庄村民委员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被告魏某某立即支付原告土地流转费156960元;

2.请求诉讼费用由被告魏某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4年5月14日,第三人朱某某与原告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原告将52.32亩土地流转给朱某某,用途为农业种植,土地流转费为每年每亩1000元,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土地流转费。

被告魏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西李家庄村民委员会支付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土地承包费共计1569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顾某某与施某某、李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返还原告享有承包经营权的0.5亩土地或由原告流转给被告李某某,由原告领取土地流转费;

2、要求被告返还原告2016年至2020年的0.5亩土地流转费。

2015年始,原告不再在外打工,提出要求返还,但被告施某某却以该0.5亩土地已交给被告李某某耕种等理由拒绝。

被告李某某返还原告顾某某该0.5亩土地的2018年度、2019年度土地流转费合计人民币9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履行,原告顾某某持有的(2017)如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8242号证上标注的渠西(地块编码00016)0.5亩土地原告享有承包经营权,被告不得妨碍。

于德某某、康平县东升乡鑫秀英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给付土地流转款38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9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将位于亩承包地流转给被告,流转期限为五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被告康平县东升乡鑫秀英种植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于某某土地转包费38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康平县东升乡鑫秀英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流转村民土地使用权,村如何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如何流转村民土地使用权呢,流转土地村委会怎么做

内容投稿:张婉凝

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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