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土地纠纷且对方不讲理时,可以通过一系列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明确结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当事人应采取协商、行政处理、法律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
1. 自行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直接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通过平和、理性的对话,明确双方的主张和诉求,寻求达成一致的可能性。
2. 第三方调解:若自行协商无果,可向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等中立机构申请调解。这些机构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提高调解成功率。
2)行政处理
1. 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决定。
2. 政府确权:针对土地权属争议,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政府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权,并作出处理决定。对确权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诉讼
1. 民事诉讼:若行政处理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2. 刑事诉讼: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土地纠纷,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进行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审判。
4)注意事项
1. 保留证据:在处理土地纠纷过程中,应妥善保留土地使用证、承包合同、历史使用记录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对于证明自身权益和支持诉讼请求至关重要。
2. 避免改变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免加剧矛盾或影响后续处理。
3. 寻求专业帮助:面对复杂或难以解决的纠纷,建议及时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律师将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处理土地纠纷且对方不讲理时,应通过协商、行政处理、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保留证据、避免改变现状以及寻求专业帮助也是至关重要的。
邻居土地纠纷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1、和解:
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
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调解,即纠纷主体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其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
这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属于这类调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乡(镇)政府的调解
3、行政裁决及复议:
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即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服下级行政行为的审查及决定行为。
4、诉讼: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法律机制中最正式、最权威、最规范的一种方式。
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张某某存与张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位于马房梁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害,由被告恢复被告推掉原告承包土地南面长22米、宽4.5米土地一段;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西:马场村民小组,北:
马场村民小组,面积2.53亩,2020年4月被告无理的把原告承包土地南面相邻的土地用装载机把原告的土地推掉长22米,宽4.5米后,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协商处理,当场定桩界定,一个月后,被告将桩拔掉,经过相关部门多次协商处理未果,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张某某存负担,驳回原告张某某存的诉讼请求。
✎李某某、田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李某某上诉请求:
1.确认本案属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法院处理属程序违法,请求依法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2.退一万步讲,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1.本案上诉人李某某与被上诉人田某某的纠纷属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应由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法院处理属程序违法,请求依法驳回其起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李某某负担。
✎陈某某、陈某某等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陈某某新、陈某某磊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裁定驳回陈庄村委会的起诉。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陈庄村委会承担。
”本案纠纷实际为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处理,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应当依法驳回陈庄村委会的起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陈某某新、陈某某磊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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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发生土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问题,土地纠纷合同无效的赔偿问题
内容投稿:陈丽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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