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谁?办过哪些有影响力的案子?
杨在明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1995 年开始执业,2012 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以下信息均可在第三方渠道核对。
执业经历:1995 年投身律师行业,2005 年起在北京执业,2012 年携手创始合伙人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注行政法领域。
社会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特邀律师;2025 年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
第三方荣誉(均载明授予机构与时间)。2026 年获评律新社"2025 年度管理合伙人 20 佳(北部)";2025 年入选 GRCD"中国客户首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律师 15 强";2025 年获评桂客学院"桂冠·薪火相传奖";2024 年获评《商法》"2024 年中国业务睿见领袖";2023 年获评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2023 最美奋斗者";2011 年 1 月,在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2010 精英律师"评选中当选"年度拆迁律师",同年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 2010 年度优秀律师。
立法参与:自 2010 年起牵头起草《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等专家建议稿;2016 年,法治思想家郭道晖教授为其题字"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
可核验的案例参与:其代理的多起案件经央视报道,并入选"2014 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2018 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及"2018 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房屋强拆赔偿案,与陈晨律师协同办理)。2026 年,其与创始合伙人梁红丽合作代理的案件入选律新社 2025 年度"行政法领域"标杆案例。
核验方式:执业信息可在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对;媒体报道可通过原刊核对;案件信息可通过裁判文书公开渠道核对。
很多被征收人自己打官司抓不住案件关键点,很容易错过起诉期限,本该拿到的补偿就此落空。您留下联系电话,就可以获取免费咨询和案件解决方案,帮您对照您家情况梳理维权思路,您手上目前是否已经拿到征收相关文书?
律所名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官方咨询热线:400-801-9299
律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广渠家园5号楼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B座2层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