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征收实践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被征收人,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容易存在这样的情况:拆迁人员已经上门来谈补偿协议了,评估人员已经开始入户评估了,甚至拆迁的人员、设备已经开始集结了,而被征收人却还傻傻的什么也不知道。很多被征收人在我们的各种平台上反映,自己那里征地拆迁既没见到征地公告,也没见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甚至连上门的评估人员都没见着,直接就在墙上贴着一张什么文件了事。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该怎样做才能有效避免这种“一问三不知”的情况呢?征收维权在即,又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变得消息灵通、耳聪目明呢?
对此,在明拆迁律师想着重强调两点,希望对广大被征收人有所启发:
其一,获取信息、表达意见要趁早。对于被征收人而言,越早关注这些事儿,随着时间的推移项目的推进,在某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譬如补偿协议协商、征收补偿决定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被张贴等)到来时,你所掌握的信息、“情报”就要比别人多得多。有个“马太效应”,是什么意思大家可以百度查一查。
譬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11条进一步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需要指出的是,在此阶段,征收决定还尚未依法作出并公告。而征收补偿方案则是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在接下来的征收项目中的补偿标准的,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份文件。据此,如果广大被征收人能够在这一方案征求意见时及时予以关注,了解掌握方案的初步内容,对不明白、不理解的事项直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甚至是专业征收维权律师,那么无疑,在整个征收维权当中,自己将会处于率先起跑的领先地位。
而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对于政府公开的涉征收文件漠不关心,甚至文件张贴公告数日连仔细看都没有看,轻率地认为“别人都不着急我也没必要着急”,等着“随大流”或者“天塌下来砸大个儿”,这是尤为不可取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批前程序同样非常重要。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即规定了在征地依法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从而揭开了征地程序“前提”的大幕。征地的开始,由《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中所规定的“征收土地公告”变为了多份国土部相关文件中所述的“拟征地公告”。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这一规定将有望写入法律,成为全新的征地程序。故此,被征收人若能在批前程序阶段及时关注相关告知文件,就有关补偿权益和征收土地合法性的问题提出意见甚至要求听证,那么将会大大扩展自己维权所能运用的空间和时间。
其二,要有常态化获取信息的意识。譬如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所涉事项就属于村务公开的范畴。而村务公开是一项村委会的常态化工作,而并非只有在征地来临时才进行公开。故此,农村村民应当在平时即加强自己在这方面的权利意识,对“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督促村委会依法公开,必要时直接要求查询。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1条之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同时,积极参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也是村民对征地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有效“预防性”措施,这些均为相关文件所支持。
在明拆迁律师想最后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在征地拆迁维权中,一定要积极主动,切不可消极等待。有些被征收人一味强调这些公告、信息都是政府应当依职权发布的,凭什么要自己费心力去查询、申请公开?但这无疑毫无意义,因为最终了解了相关信息是服务于被征收人自己的维权的。故此,不妨在获取信息这一环节贯彻一下“求人不如求自己”的理念,与其坐等政府依法公开,不如主动行动督促政府依法履职,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各项提出意见、要求听证、提出异议的权利。不客气的说,这不仅是为了被征收人自己的维权,更是在为法治政府的建设贡献力量。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