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明家要拆迁。因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他盘算着“就不搬、耗着,多争取点拆迁款”。但是,小明听说,一直不搬,最后法院会强制拆。小明担心的是,正是司法拆迁这个事儿。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司法拆迁”一词替代“行政拆迁”,开始频繁出现在拆迁户的视线里。
“司法拆迁”到底是个什么鬼,大多数老百姓不懂。有些人甚至觉得,以前,是政府说拆迁就拆迁了,现在,是法院给了政府“司法文书”这个更名正言顺的理由去拆他们房子,争取拆迁款更难了。
小明想知道,司法拆迁时代,他还能阻止自己家的房子被拆迁吗?来来,在明小编给你指指路。
第一招:阻滞拆迁步伐,将司法拆迁“扼杀在摇篮里”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你得知道何谓“司法拆迁”。
《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条规定往通俗了理解,有两点。
一是司法拆迁有三个前提条件,而且缺一不可。第一,拆迁期限到了,你家房子还没主动搬。第二,到期不搬也就算了,你对拆迁款不满意,但也没有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第三,到期你没搬家,也没申请复议,更没去提起行政诉讼。这三点,但凡你做到了一点,申请司法拆迁这个事情暂时就不会发生了。
二是谁有权力申请司法拆迁?答案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实践中以区、县一级政府较为常见)。而在征收中同样较为活跃的国土部门、拆迁办、街道办等组织则无权申请司法拆迁。
小编提醒:从解读可以看得出,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具有阻滞拆迁步伐的巨大现实作用,几乎无可替代。不懂法,还想争取让自己获得公平合理补偿款,那就及早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吧。
第二招:司法拆迁申请已提出?那就“见招出招”吧
假如,拆迁期限到了。但你没有搬迁,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你一样也没走。
很抱歉,你可能要面临司法拆迁了。
这时候,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会向当地法院提出司法拆迁申请。一旦申请被批准,那接下来,你的房子就要被合法拆迁了。
但是不要放弃,在申请未被批准前,你还可以有努力的空间。万一,政府提出的申请不能被通过呢?
我们先来了解下,这类申请是如何被提出的,办理标准如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府向法院提交拆迁申请,需要提供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等多份材料(了解具体材料内容,可查阅《条例》第28条规定以及《规定》第2条相关规定)。
这些材料,可供法院审查涉案征收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因此,若案件中存在送达、催告等程序漏洞,则政府的强执申请可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规定》第6条,还规定了申请不准予执行的一些情形。比如,征收补偿决定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或者说让拆迁户的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了保障,等等(法律规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共有七大项,但对拆迁户来说,自己去判断有些难度。特别是涉及一些程序的把握,拆迁户得需要专业维权律师的帮助)。
法院在审查期间,会对上述材料以及情形进行审查。期间,法院会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这一程序过程中,专业维权律师会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充分利用程序性权利来阻滞拆迁发生。
审查期过,如果政府提出的拆迁申请材料齐全合法,也没有任何一项不准予执行的情形,那申请就可能被法院批准了。
第三招:司法拆迁势不可挡,且看他执行是否合法
拆迁申请已批准,接下来,你的房子要被拆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申请批准后,一般是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实践中,通常强调“裁执分离”,意思是,司法拆迁的裁决由法院作出,具体的拆迁行为由申请的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司法拆迁,也是“行政机关的拆迁行为”。
怎么拆,是个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这份看上去有点长的执行规范,侧面表明了,在司法拆迁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过程中,政府仍有可能出现违法情形。
你努力了,房屋最终还是被推平了。但协商谈判的平台还在,获取公平合理补偿的机会客观上依然存在。
当然,前提是,要与维权律师密切配合,让依法维权能够持续。
小编提醒:司法拆迁来了,不意味着拆迁维权的终点。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最后的胜利。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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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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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