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要进行强制拆除,必须要由地方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后才能由政府实施拆迁。
本文发表于《民生周刊》2018年第20期
作者丨《民生周刊》记者 郭鹏

民生周刊:在拆迁过程中,那些租赁场地、厂房进行生产的民营企业,是否有权利主张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杨在明:
若民营企业是租赁他人的房屋进行经营,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其主张针对停产停业损失的征收补偿尚缺乏法律的直接依据。但根据对征收补偿行为的一般认识和理解,我认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就是针对房屋的实际经营者作出的。房承租人有权直接要求与征收方沟通协商,解决其这部分损失的补偿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讲, 其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实际利益损失补偿,通常要依据其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而定。企业经营者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和租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按租赁合同终止进行处理。企业经营者认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但一般而言,房屋承租人不是被征收人,不与房屋征收部门直接发生法律关系。
民生周刊:有相关部门认为,只要“搞定了”土地、房屋产权人,就可以忽视承租方的生产利益,甚至会选择将民营企业的设备和物资违法拆迁,您怎么看?
杨在明:
要进行强制拆除,必须要由地方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后才能由政府实施拆迁。无论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抑或是民营企业的生产设备,概莫能外。
根据《民生周刊》此前报道的发生在广西宁明及黑龙江嫩江的文章来看,若当事人反映属实,这两起案例中均出现了极为典型的违法拆迁情形。一旦拆迁行为导致企业经营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征收方将被追究国家赔偿责任。其拆迁、逼迁行为本身更可能涉嫌故意损坏财物、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
自2 0 1 1 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以来,“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征收领域全面树立。这一原则的要义就在于保障在征收中处于被动和相对弱势地位的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规范政府的征收行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逼迁、违法拆迁等情况的继续存在反映了政府违法成本较低的事实。即征收方仍有可能通过此类违法行为实际获益,民营企业依法维权最终获得的行政赔偿仍可能难以填平其所遭受的损害。何况,对民营企业而言,依法维权所要求的专业技术及各方面成本都是极高的。因此通过立法等上游制度的逐步完善促使行政机关能够严格依法征收是解决这一领域矛盾冲突的首要条件。
民生周刊:那些租赁场地进行生产的民营企业,在面临拆迁和补偿纠纷时,往往最终会以与出租方进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杨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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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反映了类似事件的复杂性。作为民营企业经营者而言,在租赁厂房、建筑用于长期经营时,应当考虑可能存在的房屋遇征收的风险问题,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尤其是不可贪图租金便宜而选择在农村非建设用地上承租、建设厂房,一旦房屋被认定为无证的违法建筑,将可能在征收中面临“违建不予补偿”的结局。如果租赁行为本身不合法,那么在遇到征收时想主张权益,困难将会很大。
需要强调的是, 即使是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激励背景下,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仍需要严格考虑法律层面的问题。一旦出现“政策变脸”,法律就是保障企业经营者权益的唯一武器。此外,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并不能等同于涉案房屋系合法建筑,这是广大企业经营者要特别明确的。
民生周刊:您觉得在拆迁工作中,面对一些民营企业提出的不合理的补偿诉求,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杨在明:
从我们代理案件的实务中看,真正提出过高的、不合理的补偿诉求的企业经营者是很小的一部分。
对于拒不搬迁的企业, 征收方完全可以通过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途径来通过司法拆迁解决问题。对于涉及违法建筑的,则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通过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来实施行政拆迁。
但是在拆迁前,政府必须依法依规保障作为行政相关人的企业一方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在拆除中要依法将厂房内设施、物品进行搬离、清点并做记录,妥善移交给其所有权人。
而《民生周刊》此前报道的发生在广西宁明及黑龙江嫩江的两起案例中,地方政府显然没有经由上述任何一种合法的途径去推动拆迁,而是直接采取了简单粗暴的违法拆迁行为并导致了一定的财产损害后果,这显然是依法行政所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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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