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案例:一场企业拆迁的维权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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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9年8月1日委托人李先生与魏先生就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南红门桥西路一号院内的土地签订了《土地租赁及合作开发合同》,创建了北京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200万美元,经营期限是1994年8月3日至2044年8月2日),用于生产保健滋补品、冷食品、饮料、调味品、罐头等;以及自产产品的冷藏保温运输等经营。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产品和服务也得到大部分客户的满意,就在公司准备发奋图强,扩大规模时,突然接到通知说北京某有限公司因京台高速(北京段)建设项目的需要,上述厂区范围内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被划入规划红线范围。


在京台高速项目启动后,委托人和魏先生均认为征收方给予的补偿安置费用(4800万元)不合理,因此拒绝与对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对方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在经过多次交涉之后,李先生意识到仅凭自己的力量不可能取得这场“战斗”的胜利,于是通过多方打听,和朋友的推荐,得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念平、黄艳是主做征地拆迁业务的专业律师,而且在北京地区也做过很多类似的案例。于是委托人李先生找到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并与她们就案件基本事实进行详谈,在听取两位拆迁律师的专业意见之后,委托人李先生意识到自己案件的紧急性,于是立即决定委托两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快速进入维权程序,一场坚信又坚定的维权大战拉开序幕。


办案经过


维权第一辑:手握证据是王道


因当事人可以给我们提供的信息是少量的,很多关键性证据需要律师一步步调取,为此我们决定申请信息公开,其中包括了建设施工许可证、房屋征收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方案证明、征求民众意见证明、征求意见情况等、以及建设项目选址、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等文件。通过政府回复给我们的文件可以得知京台高速建设项目(北京段)项目法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该项目并未经过立项批复,且并未向该单位颁发施工许可证等多出不利于对方的信息,其中更重要是我们得知委托人被占用土地为国有土地,但从对方补偿标准来看,并不符合国有土地的补偿办法。以上统统将是我们和对方谈判的有利筹码。


维权第二辑:漂亮的回马枪


在有充足证据的支持下,为了促进事情的更好解决,我们选择分别向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大兴区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发送律师函,在律师函中,我们强调通过信息公开委托人所占用土地为国有土地,应该严格遵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房【2011】7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的规定,且根据这些法律,委托人所应该享受的权利及其征收补偿的协商。寄出《律师函》不久我们就得到了想要协商的回复,看来我们的第一辑和律师函还是很管用的。


维权第三辑:谈判中的胜利


接收到律师函后,对方找到了我们谈判,起初谈判时,对方的态度还是比较强硬,对于补偿款坚决不予太大松动,当然作为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律师,更是不能向“恶势力”低头,我们坚决不对不公平的谈判作出妥协。对方看我们态度强硬,便想要通过“诱骗”的方式逼我们就范,告知我们,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们就变更规划,不予你们进行协商,所有的不利后果,都由我们承担。针对对方的蛮不讲理,律师已经洞察先机,变更规划并不会使我们陷入被动,反而会使对方陷入困境。律师们笃定,对方还会找我们谈判,果不其然,在上次谈判后不久对方就拿着备忘和承诺书找到我们,希望和我们谈判,并希望签订承诺书或者备忘,可从法律上讲这两者并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在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拒绝了签署。经过多次的较量之后,对方终于看到了我们的实力与决心,放下姿态,让我们律师这方草拟一个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通过对我们方案上下调整,最终双方签订了《承诺函》,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一亿零柒佰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


结语:


此案,律师是在动迁项目之后介入,从程序来说较为被动,维权难度较大。但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先从信息公开入手,搜集对方违法行为证据,双管齐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施压,进而发送《律师函》提出谈判,为了更好的了解征地情况,实地考察,制定更准确的实施方案。委托人看到了我们所做的努力,在谈判胜利之后,对律师也是不断感谢,能够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利益也是律师的骄傲。


拆迁律师说法:


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该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以及其他和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为了尽快征收此地,用于开发,争取高额利益,往往采取不和法手段,从老百姓手中就快拿到此地。此时作为平民的我们就需要擦亮眼睛,辨别“真伪”政府发下的文件不一定是合法的,政府制定的补偿协议,不一定是经过审批的,政府要让我们配合的事情不一定是必须要做的。


在征地拆迁行业,作为此处领域专业律师,我们严格遵守《律师法》,恪尽职守、为民请命,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为委托人维权,合理帮助委托人理性主张权益,引导大家合法维权,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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