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些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征地拆迁这件事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通观拆迁的各个环节,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有些人通过签订协议得到了非常满意的补偿,而有些人因为没有经验又不够谨慎,既失去了房子,还只得到了很少的拆迁补偿款。其实在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也隐藏着很多我们容易忽视的陷阱。究竟应该怎样签订补偿协议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怎样识别拆迁过程中隐藏的这些陷阱呢,在明拆迁律师就为大家做一些梳理和建议:
协议骗局一:欺诈、胁迫
这是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收方很常用的一种手段。欺诈方法比如一些拆迁方为了加快拆迁进程,常常给予被拆迁人虚假的承诺,之后又不履行。胁迫的方式也多种多样,诸如砸窗户、砸门,人身恐吓甚至直接使用暴力的情况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很多拆迁户迫于对方背景强大和担心打击报复,不得已而接受不平等的条件,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
这种协议实际上属于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行为在发生时往往让人没有防备,来不及收集证据,又没有人证明,为后期的举证带来很大困难。所以在这里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协议时,尽量要选择在家中,不要在隐蔽偏避的地点,并且要找一些见证人在场,做好录音录像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为自己保存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
协议骗局二:空白协议
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空白协议是另一类经常出现的补偿陷阱。很多被征收人都是平生第一次经历拆迁这种事情,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对拆迁补偿的流程也不太了解,很容易就被征收方牵着鼻子走,被对方令人心动的口头承诺或“别人都是这样签的,政府的流程你不懂”这类的话所蒙骗,在留有横线、空格未明确填写内容的“空白”协议上签了字。要知道,这些连合同的主要法定内容都不具备的空白合同,回去征收方可是想怎么填就怎么填,被征收人等于把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了别人。结果经常是协议被拿走后,实际给出的条件与口头承诺时相差甚远,拆迁户拿到最终的协议时,方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及。到这时,即使依靠法律手段也很难有多少胜算,因为你很难证明协议在被拿走时仍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奉劝大家,千万千万不要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一定要把合同的主要条款都写清楚,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里,在明拆迁律师也为大家介绍一下拆迁补偿协议中关系到补偿权益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供大家签订协议时做一个参考: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协议骗局三:签约主体不合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是以房屋征收部门的名义来与被拆迁人签订,除此之外的任何主体都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所以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拆迁指挥部、街道办、村委会之类的机构都不是合法的签约主体,这些机构一旦拆迁结束有可能解散,也有可能本身就不是“一级政府”,更不用说以后来履行协议了。一旦之后的履行出现问题,被拆迁人想维权可能都会找不到该告谁,使自己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所以大家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和你签订协议的是谁,确定是上述所说的合法主体才可以放心签字。
协议骗局四:违约责任不明确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而在合同中,违约责任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缺少了违约责任,前面协议约定的再好,最后不履行如果没有任何方式可以制约他,这样的协议也只能变为一纸空文。
因此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就违约责任条款与拆迁方协商一致,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具体来说,在涉及拆迁户重要利益方面,比如安置房交付时间、安置房能否如期办理产权证等,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并约定好具体履行的程序和细节。此外,违约金的设立也可以给予我们一定的保障,在拆迁补偿协议内约定违约金数额条款和赔偿损失责任条款,都可以给将来的履行提供有效的保障。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作为拆迁补偿中居于弱势的一方,大家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思虑周全,提前做好各种准备保护好自己。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这样重要的环节,千万不要心急草率,必要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拆迁律师的帮助,利用好法律的手段为自己争取一个满意的拆迁补偿。而一旦协议签订,整个征收补偿便基本上盖棺定论,故签约须谨慎,绝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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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