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90年代,王先生的父母在县城建造了一栋二层小楼。房子建好后,一楼开了灶具店,并办理了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楼就用于一家人居住。最近,王先生口中的“门面房”所在地区旧城改造,小楼面临拆迁。王先生听说,住宅区和商用拆迁补偿不一样,他希望拆迁补偿问题上,拆迁方能给予一个合理的答案。像王先生这种情况的拆迁户不少,大家关心的是,补偿究竟应该怎么算呢?
【房屋用途决定了补偿价值】
“拆我的房,得补偿我的损失。”在我国,城市房屋的拆迁依照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同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后,会有相应的评估机构对你房子进行估价,这个价通常不会低于征你房子时的市场价。这个价就是给你的拆迁补偿。
当然,这个评估不仅仅是对房屋面积的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举例来说,你房子九成新跟五成新,补偿给你的肯定不一样。
再比如,你的房子原用来经商,拆迁后会影响买卖,这个因素也会在评估时被考虑。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亦有规定,“征收经营性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所以说,房屋用途直接决定了补偿多少。【房屋用途如何认定?】
那么问题来了,房屋用途如何认定呢?
比如像王先生的房子,虽然一楼用于经商,但拆迁方认为这个房子由于二楼是住宅,导致房子无法单独区分住宅和非住宅,在补偿安置上一律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补偿。王先生则认为,一楼是经商区,就应该按照商业用途来计算补偿。房屋用途法律上是如何定性的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则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产权证书和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这也就是说,对于房屋用途,已经登记的以其房屋产权证书和产权登记薄的记载为依据,对于房屋产权证书和产权登记薄的记载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薄的记载为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的,则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来认定。【关键时候还得看“实际用途”】
很遗憾的是,王先生所建楼房房屋产权证书和产权登记薄的记载均为住宅用途。

在明律师表示,王先生的一楼实际上作为经营性用房并办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因此他可以依据其房屋的实际用途要求拆迁方并予以认定补偿。
有了这个答案,相信有类似问题感到困惑的被拆迁人,都能长舒一口气了。
在明拆迁律师也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当你觉得在劣势中仿佛没有出路的时候,不要放弃法律的武器。有些时候,不是法律没有给你维权的利器,只是你还没有找到它。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